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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是一回事,之后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另一回事,把言论保护的范围不断拓宽,从言前保护到言后保护,从语言保护到意见保护,骂官员烧国旗通通都受保护//@马周扬: 转发微博。
    今天介绍一个案例。2007年,波士顿一位普通公民看到警察正逮捕一名年轻人,且看上去过份使用武力。于是他拿出手机录像。警察以违反监听法和扰乱治安为由把他抓了起来,且没收了手机。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最近判决说,此举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权的保护。🔗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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