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的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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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绣青羊

    #微普法# 【每日学“典”:个人不得侵占荒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中国普法的微博视频 播放视频 播放 当前时间 00:00 / 时长 00:15 加载完毕: 100.00% 媒体流类型 直播 试图直播,当前实时播放直播  播放速度 0.5x 1x(默认), 选择 1.25x 1.5x 2x 倍速 高清 1080p 高清 720p, 选择 标清 480p 流畅 360p 720p 小窗播放试试“小窗播放”,边刷微博边看视频 全屏 静音 This is a modal window. Context Menu 复制视频地址 🔗 网页链接 中国普法 + 关注 正在小窗播放中 点击展开 00:15 936次观看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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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司法

    【关于“拾得物”的那些法律事儿】#绵阳微普法# 拾得物包括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那么,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已有,拒不返还的,如何处理?本期,小司为您分享相关法律问题,详戳长微博↓↓ 感谢@绵阳涪城区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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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迎APEC,会都法官微普法系列之三:《拓展训练 锻炼心智要心系安全》。小编继续进行漫画普法ing,拓展训练与大家息息相关,各单位开展拓展训练形式也多种多样。小编今日大家一起探讨拓展训练引发的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拓展自身身心的同时也要注意其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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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的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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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迎APEC,会都法官微普法系列之:《金秋会都游需的六个风险点》。小编今天用漫画形式为大家呈现微普法,亦诙谐搞笑,亦敲响警钟,让漫画的小人物给大家展示大道理。点开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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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司法

    【消费者都缴了哪些税?】#绵阳微普法#很多人以为个人所得税是唯一需要交的税。其实不然,许多税实际已经包含在日常消费的商品价格当中,也就是说通过购买商品纳了税。那么,消费者都缴了哪些税呢?本期,小司为您分享相关法律解析,详戳长微博↓↓ 感谢@绵阳北川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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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派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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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微普法-有问有答#【诉讼文书可以请人代收吗】答:未能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时,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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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

    @黄埔检察: “黄小明”微普法成大品牌 】黄埔检察,人称“黄小明”,以谐趣普法的“小明微故事”得名。身穿微博、微信、微视、秒拍四套马甲,身怀“检察官看法”、“检察官日记”、“微案例”等独门绝技,涉猎网络、书籍、微电影三重领域。检察新媒体中的黑马“黄小明”来啦!
    #指尖上的检察院#@黄埔检察: “黄小明”微普法成大品牌 】黄埔检察,人称“黄小明”,以谐趣普法的“小明微故事”得名。身穿微博、微信、微视、秒拍四套马甲,身怀“检察官看法”、“检察官日记”、“微案例”等独门绝技,涉猎网络、书籍、微电影三重领域。检察新媒体中的黑马“黄小明”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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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

    #指尖上的检察院#@黄埔检察: “黄小明”微普法成大品牌 】黄埔检察,人称“黄小明”,以谐趣普法的“小明微故事”得名。身穿微博、微信、微视、秒拍四套马甲,身怀“检察官看法”、“检察官日记”、“微案例”等独门绝技,涉猎网络、书籍、微电影三重领域。检察新媒体中的黑马“黄小明”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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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司法

    【食品安全法5年首修 将完善行刑衔接】#绵阳微普法#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将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这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法律颁布于2009年,实施5年即面临大修...小司为您分享相关法律解析,详戳长微博↓↓ 感谢@绵阳平武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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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阳司法

    #微普法# “祖传秘方”被患者使用后确定有效,但因没有生产批文被认定为假药。近日,经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乡村医生魏超峰被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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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如何认定?】#绵阳微普法#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详戳长微博↓↓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如何认定?】#绵阳微普法#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详戳长微博↓↓ 感谢@绵阳经开区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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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司法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如何认定?】#绵阳微普法#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详戳长微博↓↓ 感谢@绵阳经开区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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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司法

    【不动产登记的善意保护】#绵阳微普法#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如果他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详戳长微博↓↓ 感谢@绵阳仙海区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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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法网事

    法官奶爸微普法,祝天下所有“爸比”父亲节快乐[萌][心]
    #父亲节快乐# 父亲节就要到啦,英俊帅气、乖巧懂事的你们是不是已经为老爸网购了精心挑选的礼物?网购虽方便,问题也不少,怎样才能愉快购得称心商品?如果不满意应如何维权?且看房山法院的萌宝与奶爸们为您支招[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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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踏浪10--

    比较人性化的判决 //@为法律服务: //@大连开发区法院: #微普法#【这名孩子该由谁来抚养?】女方孙某与男方何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子随男方生活。一年半后,男方去世。尚在年幼的孩子随爷爷、奶奶生活。女方认为孩子的父母为第一监护人,孩子的父亲去世后理当变更由母亲孙某抚养……🔗 网页链接
    #变更抚养权案件#【微案例】女方孙某与男方何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子随男方生活。一年半后,男方去世。尚在年幼的孩子随爷爷、奶奶生活。女方认为孩子的父母为第一监护人,孩子的父亲去世后理当变更由母亲孙某抚养,两审法院从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的角度,均驳回了女方的诉请。🔗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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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老蒋

    #微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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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老蒋

    #微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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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老蒋

    #微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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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老蒋

    #微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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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薇说法

    [话筒][话筒]#微普法广播#每周五的7点半、11点、19点锁定海宁电台《紫薇说法》本期指南:一、为筑青少年法制防线 海宁法官送法进空间 二、海宁“六五”普法讲师走进市看守所 三、租客信息不登记 房东当心要被罚 四、超市货架后藏淫窝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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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

    #微普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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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硖石司法所

    #微普法#【小时工因工受伤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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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老蒋

    微普法
    #以案说法#【村民小组长受贿 如何定性?】村民小组长许某及其他村民陈某、杨某等6人收受高某因承包租赁集体山地贿赂的7万元,被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3个月不等。法官说法:村民小组长只有在从事法律规定的协助政府处理特定事务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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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司法

    【哪些房屋不能交易?】#绵阳微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规定,以下房屋不能交易: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详戳长微博↓↓ 感谢@绵阳仙海区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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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建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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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绵阳微普法#所谓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那么,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呢?小司为您分享相关法律解析,详戳长微博↓↓ 感谢@绵阳高新区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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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杭区依普办

    #余杭微普法#【说说在自驾游那些事(二)相邀自驾游两家反目】随着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进入寻常百姓家,自驾游也成为一种旅游形式。节假日里,许多旅游爱好者或组团、或拼车,兴致勃勃地驶上旅程。但自驾安全隐患始终存在,发生事故怎么办?今天继续说说自驾中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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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建伟律师

    微普法]2014年5月7日,到@温江法院 旁听杨成蓉、陈自碧等五人破坏生产经营案审理,没有想到我拿笔记录庭审情况,法警过来告诉我,不能记录,审判长也说不能,我拿出@温江法院 的公民旁听证,问一下依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哪一条?哑巴了[偷笑]要加强学习啊,@温江法院 的小伙伴们[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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