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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博文《9月5日对程海行政处罚听证门事件全面维权、追责行动提纲》初步想到以下全面维权、追责行动,供受害人采取行动时参考。一、北京警方和警察的违法、犯罪行为1、违法阻挠公民参加公开听证。2、非法出动🔗 网页链接 - //@伊彦律师: 改革的目标不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是提高待遇!纳税人说:不改革的好
【公务员工资改革目标已明确:重点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国家行政学院胡颖廉表示,改革的重点应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具体做法: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有效解决地区差别不合理的问题。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在“升官”外,拓宽“职级”这条路。http://t.cn/RhcmgRF(人民网)展开全文
【钱去哪儿了】吴英资产:本色酒店,至少5000万,拍卖450万;38辆汽车2000多万,拍卖390万;法拉利375万,去向不明;珠宝7000多万,去向不明;博大新天地商品房买断销售权定金500万,去向不明;希宝广场定金500万,去向不明;本色集团财务没收现金75万,去向不明;强行拍卖得款500多万,去向不明……展开全文
听证会,本来就是要允许旁听的!让人旁听一下,天就塌了?🔗 网页链接 【陕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周建明被"双开"】周建明在担任安康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建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经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建明开除处分。 - //@伊彦律师: //@薛荣民律师: 何止法官检察官在说,看守所管教也会说。可以这样说:你请的律师没用,我帮你找找。//@崔小平律师: //@刘桂明: 那些法官检察官自己有事时,其实还是要找律师。//@思达逸语: 法官、检察官告诉当事人请律师没用,是个很坏的习惯,不知何时才能改过来
我一同事律师办了一起案件:某人因土地而到帝都上访,政府很头痛,但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后来想出了办法,发现他有重婚,让公安以重婚罪立案。之后一路走到法院。期间,因为证据不是很充分,法院和检察院一直给他讲请律师没有用,不用请了,但他偏要请,当律师介入之后,法院和检察院突然紧张起来。 【传前山西首富张新明被带走】华润集团前董事长宋林落马,而被外界认为“套现百亿离场”的张新明,昨日传被公安机关带走。而来自经济日报、中国经营报的消息和长期调查关注张新明以及华润电力交易的个人传来的消息证实,张新明在4日晚上失去了自由,而抓他的只有两名警察。🔗 网页链接
google、微软和苹果,互联网时代最伟大的三家公司都和中国说“拜拜”,它带来的遗憾将无法估量。更担心的是,某些人用苹果信息事件来反对全球化,那将是中国的悲剧。🔗 网页链接 - 我以前没遇到过法官不收委托手续不见辩护人的情形,莫非是我本家倒台,他们才这样对我? //@王兴律师v: 东营全市开大会,法院也要参加,估计是揭批周永康吧。老周,你本家倒台了都比你有面子。//@王耀刚律师: //@伊彦律师: 转发微博
【相见难】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法官不收委托手续不见新委托辩护人,称经请示,不同意被告人换辩护人。不知@东营中院 如此无视青岛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加平辩护权为哪般?上午再次到法院,准备找吴锦标院长反映一下。保安联系后告知,院长开会去了;联系庭长,说让找承办法官。承办法官昨天对我说:跟我说不着。展开全文
- 东营全市开大会,法院也要参加,估计是揭批周永康吧。老周,你本家倒台了都比你有面子。//@王耀刚律师: //@伊彦律师: 转发微博
【相见难】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法官不收委托手续不见新委托辩护人,称经请示,不同意被告人换辩护人。不知@东营中院 如此无视青岛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加平辩护权为哪般?上午再次到法院,准备找吴锦标院长反映一下。保安联系后告知,院长开会去了;联系庭长,说让找承办法官。承办法官昨天对我说:跟我说不着。展开全文
【社论】曾被吴英检举的东阳副市长陈军,不以正常法律程序发起民事诉讼,却动用警方刑拘其父及其代理人,确有滥用公权力嫌疑。陈军是否受贿,吴英及其父是否检举失实或“诬告”,都应通过正常法律程序调查,还所有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说法,绝不能由当地警方一拘了之。🔗 网页链接
以裸官那点工资如何移民?故裸官必然贪腐,仅以调整了事,就是拿党纪国法开玩笑嘛 张雪忠:不管焦作张小玉案的真相如何,只要当地公安机关非法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和其它法定权利,甚至非法限制辩护律师的人身自由,那么人们就完全有理由推定,当地公安机关是在蓄意对当事人进行冤枉和迫害。 我理解律师在社会中的功能就是维护正义,防止普通的公民被误判受到非正义的对待。国家的一个重要而且无法替代的功能也是维护社会正义,为百姓提供正义的服务。所以律师和国家的目标是一致的,互相补充的。可是由于对正义的理解不同和信息的差异,竟然发生二者的对立。真是国家的不幸,更是百姓的不幸。 【没用】偶看央视新闻联播,报道福建某地党委会批评自我批评,每人都一脸正经,“不留情面地”相互批评,一位女委员竟当场垂泪,我刚要为之动容,忽然想到从没有一个贪官是在这种“民主生活会”上自我供述或被人揭发出来的,这惺惺作态对于反腐败又何用之有?万书记被抓前还告诫大家呢。假! 【没用】偶看央视新闻联播,报道福建某地党委会批评自我批评,每人都一脸正经,“不留情面地”相互批评,一位女委员竟当场垂泪,我刚要为之动容,忽然想到从没有一个贪官是在这种“民主生活会”上自我供述或被人揭发出来的,这惺惺作态对于反腐败又何用之有?万书记被抓前还告诫大家呢。假! 去年7月初为念斌案开庭四天三夜,每晚开到十点多,精疲力竭,仿佛大病,检方几乎所有证据都被废了,我以为大局已定,念斌很快能获自由。不料一年之后,检方居然搞点垃圾证据还要开庭。念斌生不如死,就算律师也被这颟顸国家机器折腾得够呛。网友说办冤案只要一个派出所,翻冤案却要惊动全国也未必成!
【律师上访】明天起,我将与李金星律师到全国律协、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反映我们受委托为举报苏荣被报复构陷的周建华辩护,被江西高院非法取消辩护资格,以及我出庭时被强行拖出法庭的问题。之前,我们已书面向这些部门报告,至今未得到任何说法。苏老虎已去势,对江西高院的滥权行为该有个说法了!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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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今年律师执业证年检盖章,上海市与湖北省武汉市"考核年度"一栏盖的都是2013年度,而北京市盖的是2014年度。到底哪一个更科学呢?或者说都属司法部管辖,为何不统一规范一下呢?事情虽小,但总感觉怪怪的!
同样是今年律师执业证年检盖章,上海市与湖北省武汉市"考核年度"一栏盖的都是2013年度,而北京市盖的是2014年度。到底哪一个更科学呢?或者说都属司法部管辖,为何不统一规范一下呢?事情虽小,但总感觉怪怪的!
- //@風馬相亟: 你说的那个“通说”应该有相关的著作或文章吧?好奇想看看……//@张其松: 不懂法理,死抠法条就是这个结果,其实滑检最开始的观点就是通说,只不过关于时效我们一直适用不多,真正对其了解的人也不多,而在国外时效是刑事诉讼最重要的规则之一!!//@伊彦律师: @御史书童的观点否定了 展开全文
关于@滑力加01 对刑法88条“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的理解,滑检认为侦查机关要锁定嫌疑人才不计算时效,如果侦查机关无法锁定嫌疑人,嫌疑人过了时效就不能被追诉。我很难苟同,听从滑检建议特地看了一些法律书,形成一些观点,证明滑检的错误。欢迎讨论…… 🔗 网页链接 关于@滑力加01 对刑法88条“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的理解,滑检认为侦查机关要锁定嫌疑人才不计算时效,如果侦查机关无法锁定嫌疑人,嫌疑人过了时效就不能被追诉。我很难苟同,听从滑检建议特地看了一些法律书,形成一些观点,证明滑检的错误。欢迎讨论…… 🔗 网页链接 - 被微博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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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我坚决不同意缓注,我没有任何错误,我要求正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