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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改革: //@陈有西: //@许丹: 哈哈,这答案学界无双![哈哈] //@贺卫方: 【破例】我破例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我认为,法院应该判决原告即那位被孔教授谩骂的人赔偿孔教授250元,因为孔骂人对于原告秋毫无损,但是对自己损害却极大。法院这样的判决正好颠倒了。你说对吗?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请@贺卫方 教授给予回答. 尽管我们政治观念\立场不同, 但对民法的理解及其相关条款的解释, 我相信贺教授的言说是可信的。您的同事孔庆东教授一个"最轻量级的粗口回应", 被判输官司且赔钱。任志强先生对司马南大爆其粗口,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胜诉概率几何?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