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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律师: //@2012自由行者: 横批:一国两制? 原微博 _胖-虎_
有点意思, //@喷嚏网铂程: 转发微博 夏俊峰确实故意杀人了,因此不能因同情而无视法律;但也有公职人员和高管家属因故意杀人而没判死刑,而夏俊峰只是个个体从业者,因此也不能因身份而损害法律公平。 至少我们的司法不能给社会这样的感觉。希望法院能将为何夏必须是死刑,而其他类似的案件为何有死缓和正当防卫的认定,详细解释给社会。 转发 3953评论 896 原微博 _胖-虎_
@河北公安网 @人民公安报总编室 @中国警察网 没有后牌照的警车也就算了,,这个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妹子,穿这样的鞋,不论是不是符合内务条令,可是,你这样,怎么执行公务呢??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