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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律师: 既不懂法又没有人性。//@袁国宝: 转发微博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曾成杰被枪决未通知其家属,长沙市中级法院如此回应并很快删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3条规定:一审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亲属申请会见的,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Luca_
//@早安丶晚安丶心语: 我靠,今年的神曲终于出来了.毁三观啊有木有!尼玛太监终于逛青楼了有木有!戴着耳钉的皇上木有!皇上帽子上的裂菊器好恐怖有木有!吐死我算了! 原微博 Luca_
//@北京厨子: 都闪开都闪开,耶稣在哪儿,耶稣在哪儿?//@心之洛: =(· ·)= 好萌 //@李淼在微博: 靠,大家出来看耶稣。 //@张四少: 求证@李淼在微博 博士,宇宙真理是个嘛JB? //@张四少: 这是朝鲜人民军的豪情壮语吧?没搞错?@作家崔成浩 原微博 Luca_
//@封新城: 哦。 //@冰克尔: 马勒咯。。!//@导演高晓舰: 越来越不要脸,懒得骂![弱] 原微博 Luca_
//@老榕: [吃惊]应该报警 //@私家野史: [吃驚]//@熬吧读书会: 今天上午,我们的工作人员已将墙上的标语清洗干净。但隐藏在心中的暴戾和野蛮能洗掉吗?读书纯洁人心,茅老先生给读书会的题词。希望如此。 原微博 Luca_
抱歉,您在2013-05-03 14:09:47发表的微博“//@李开复: //@作家天佑--: 新...”已被管理员加密。此微博不适宜对外公开。如需帮助,请联系客服(链接:http://t.cn/z0D6ZaQ)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