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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2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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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博拉记者会:手语翻译成抢镜王】在纽约市长及卫生官员召开的埃博拉个案通报会上,一位手语传译员凭其夸张动作和丰富表情,一夜成为大批网民追捧对象。比如他用手指不断扭动,代表病毒从体内散播到空气中;又扮演惊慌的表情,然后转为无需担心的模样,以表达不用恐慌。🔗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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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教制度废止#任建宇、唐慧,也许当人们听说劳教制度被废止时,想起来的是这样一些名字。此不符法治精神的劳教制度诞生以来,受害者恐怕无可计数了,呜呼!法治的进步很艰难,我们却不应悲观绝望。太多无名英雄,他们付出了与浦志强律师、徐利平律师同样的努力。围观改变世界,转发即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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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高司法解释今起施行:网络诽谤行为入罪需“情节严重”】《解释》严格限定网络言论入罪标准, “情节严重”才能入罪,比如同一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达500次以上。谢望原教授认为,只有“情节严重的”诽谤行为才构成诽谤罪,而一般诽谤行为只能作为民事侵权或行政违法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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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虐童案“判赔精神损害1万元】去年,温岭幼儿园老师虐童案导致群情激奋。园丁虐待花朵固然可耻,但罪刑法定原则将颜某挡在刑罚之外。无罪不代表无责。23日,温岭人民法院对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幼儿园赔偿幼儿精神损害抚慰金各10000元,返还保育费各1000元,颜艳红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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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微普法# 互联网相关法律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之中,互联网已不是法律的空白地带。有了法律的规制,恶意造谣者不仅仅要在现实生活中谨言慎行,在网络上也将不能为所欲为。 详情:🔗 网页链接
    【关于网络造谣的法律规定】#绵阳微普法#近日,“秦火火”、“@立二拆四 ” 因故意编造假新闻被警方批捕。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侵害了公民切身利益,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关于网络造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详见长微博 感谢@江油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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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秦火火与立二拆四的网络谣言传播方法,并不说明网络红人都是靠传谣诞生的。网络与现实一样,既有坑蒙拐骗骗取眼光者,更不乏依靠自身特色赢得关注的人。@作业本 @留几手
    【一图解读】网络谣言和红人是如何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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