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长庚: //@王鹏律师: 这孩子不体谅家庭父母的困难,还起诉,自食其力不可以吗?//@郑渊洁: 孩子18岁以后,从法律角度,父母可以不给孩子钱了吧?
【父母交不起学费 大学生儿子将其告上法庭】连云港市的小柱(化名)是南京某学院大二学生,父亲病重,家里仅靠母亲打工维持,家里变卖物品,借遍亲友,无力供养,父母让小柱自行筹学费。小柱把自己的父母诉至连法院,请求法庭判令父母继续支付自己今后三年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 网页链接
【这就是责任!“挑夫校长”肩上的营养餐】四川宜宾南广中心校杉木校区60岁的校长代天久,为让学生吃上营养餐,自去年5月29日起,为50余名学生背送营养餐。凌晨5点起床,在10多公里的山路上走2个小时。昨天是代校长的最后一背,以后营养餐由车送,他也将告别讲台。代校长,谢谢您!人民日报
【死到临头方知悔】“什么法不法,老子就是法!哪个狗日的不老实,就先双规了他!”“求求政府,留我一条命吧,让我带罪回家照顾我86岁母亲”上述两段话,是原郴州市委副书记曾锦春在位时和被执行死刑前的截然不同的“经典对白”。人生多变,世事无常,奉劝贪腐官员,多为父母妻儿想想,及时遏制贪欲.展开全文
在党生死存亡、国家灾难深重、人民苦难重重、敌人围困万千重的危急关头,必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的支持习近平同志! 【拍卖“校长开房找我”原创海报】受 @叶海燕宝贝 委托,本人武文建(居北京)在新浪微博帮助拍卖。起拍价:12338 元。每次加价1千至2千元,多加无效。2013年6月18日23点拍卖结束。
- 广西金秀县罗香龙坪那历村发生一连串盗窃案,第一次盗窃是在2010年8月份,没有报案。第二次盗窃在9月份,同一家就被盗二次,向警方报案了,小偷看到警方没来村里排查,小偷再过几个月又继续做案,第三次盗窃是在2011年2月28日,做案时间是一致的中午1点到3点之间非常猖狂。第三次盗窃证明小偷就在本村人干的。展开全文
- 广西金秀县罗香龙坪那历村接二连三的发生入屋偷盗案,第三次盗窃连小偷都知道受害者家的锁匙放在那里,也知道钱放在那里,直接把钱偷走,已经向警方报案,警方为什么不去调查取证,受害者自己去调查,村里群众不满,有人说谁来调查就砍谁,受害者在想,小偷,偷钱是合法的,受害者去调查是犯法的。国家的法律在那里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