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史鉴【立宪派与虎谋皮,“皇末代”自掘坟墓】自1910年1月至年底,立宪派先后四次请愿,呼吁朝廷速开民选国会实行内阁制。清廷将原定为九年之预备期提前三年,承诺于宣统五年(1913年)召开国会,并先设责任内阁。1911年5月组成的“皇族内阁”执意维护自身特权,立宪派转而同情革命,同年大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