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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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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梳柳2012: [赞]//@陈里: 两个小护士的感人事迹是她们临危不惧的英雄气概,还有她们多次为歹徒包扎伤口的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精神!难能可贵啊! //@春风梳柳2012: [赞] //@陈里: 两个小护士的感人事迹是她们临危不惧的英雄气概,还有她们多次为歹徒包扎伤口的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精神!难能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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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能量#【陕西90后护士夺刀救患者 被赞正能量“女汉子”】10月31日凌晨零点五十二分,汉中市中心医院发生了一起陪护人员持菜刀砍患者的事件。生死关头,两名值夜班的90后护士毫不犹豫地冲向歹徒,阻止其继续行凶,最终在他人的帮助下,夺下了歹徒手中的菜刀,挽救了患者的生命。🔗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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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人梁旭: 小孩钻或放进冰箱被冰箱冻死闷死找谁?//@迷茫的秋天n: 媒体人的智商急需提高//@梦遗唐朝: 哈哈,右边广东电视台主持人的逻辑,你举的例子都设定厂商有罪。我来举个例子:如果厂商是生产花生的,如果花生有毒对人造成伤害须追责厂商,如果父母给孩子喂花生,孩子噎着应该追求谁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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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被洗衣机绞死,看了看各个媒体微博都有意无意的将矛头指向海尔。我就奇怪了,这件事的责任人不是父母吗,根本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预测事情会这样发展,为了息事宁人,海尔会给不尽责的父母赔偿,媒体会火力全开直到拿到海尔的公关费用偃旗息鼓。希望我的预测不准,希望没人吃孩子的血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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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笑] //@咸阳燕子: 这博主是真傻还是装傻[思考][偷笑]//@孤烟暮蝉: 博主,西游记是吴承恩写的[哈哈]//@陈果_George: 楼主造谣,施耐庵写的是≪三国演义≫[挖鼻屎]
    【实名举报施耐庵造谣】这个施耐庵,写了一本书的谣言,叫《西游记》,造谣有花果山,其实根本没有,造谣有孙悟空、猪八戒,也都没有。伟大领袖带头传谣,说“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全国人民几乎都传过谣,公安你刑拘不刑拘?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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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金鞍绣衣使: //@冰下有鱼: 剽窃牟利说成类似,妓者真是不要脸,死了爹不是万能的,触犯法律一样追究责任!死了爹就可以伤天害理了?!//@徽通社: 一个孩子把把自己的父亲画成别人,一个妻子把别的男人当成自己老公,一群公知把杀人犯当成英雄,一些媒体把对造假的批评说成是对孩子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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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论:网络围攻夏健强是一种堕落】近日,夏俊峰儿子夏健强的一些画因为类似台湾著名绘本作家几米的作品,在网络上引起“抄袭”争议。几米公司发表声明,表示不会走法院途径。以浩大的“喊打”声势,夹杂着子虚乌有的恶意揣测,对付一个正在学画画的无辜孩子,这样的质疑和“监督”是一种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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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徽通社: ->-> //@折花哥: 为什么要同情? 作案工具故意销毁,至今没找到,水果刀只是作案人单方说法,刑侦方为何不能以技术手段从创伤还原作案工具? 水果刀之说一直干扰视听,诱导公众往非故意上联想,但伤口显然与供述不符,检方为何不回击? 嫉恶如仇也是美德,同情不是犯SB!
    【夏俊峰案:同情是美德,法律是底线】不希望夏俊峰死,是站在人性和感情的角度。但在法治社会,法、理、情三者之间是有铁一样的排序的。同情是美德,但法律更是底线。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法治社会里每位个体的必须,也是法治存在的基础,个体权利的保障,社会秩序的保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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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烟暮蝉: 博主二悲//@藤树猫: [好棒][噢耶]//@吕厂衣: 都是玩逻辑混乱,把质疑韩寒搞混水成质疑天才存在与否。没人质疑这样的少年天才可能存在。但天才也有迹可循,可接受检验的。不然当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相信韩寒,因为没人会怀疑天才存在的,但是不存在不可检验的天才。
    在有些人看来,夏健强的画是代笔,韩寒的作文是代笔,蒋方舟的专栏是代笔……郭敬明的小说……哦,是抄袭,跟这些无关。——对国人太不自信,泱泱大国出几个有才华的少年太正常。其实,被疑代笔人里,貌似只有毛泽东代笔证据比较确凿,但秘书给领导代笔没啥可指责的,非工作文字,比如诗词,当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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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开来是杀人吧?为啥不判她死刑,反而判夏俊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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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历阳光: 呵呵~原来你是五毛啊,难怪看别人也是五毛,叫杀人犯老婆快发你五毛哦!滚吧! //@历阳光: 你这个五毛,吃狗粮的畜生,你才是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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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历阳光: 毒打?伤呢?怎么没见伤呢?他杀人刀子可是从后背后捅进去的,城管背对杀人犯怎么欧打他的,你表演一次用后背是怎么打人的看看,夏杀人犯就该死! //@历阳光: 夏俊峰被带到办公室,他惨遭城管毒打不止,被毒打中的他忍无可忍拿起水果刀自卫。 ~~~~ 夏俊峰是正当防卫,无罪! 用秤砣打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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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初中生于今日凌晨无罪释放】今天凌晨,16岁的小杨终于走出看守所,回到父亲老杨身边。22日张家川公安局曾正式宣布对杨辉由刑拘改为行拘7日。实名认证记者@记者崔永利 称,在杨辉无罪释放后,其父亲杨牛胡一再表示,孩子的照片不需要马赛克处理,"我孩子没犯罪,怕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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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前幕后】:李天一案最为蹊跷的是,在每一个关键的节点上都会有各种貌似专业仿真程度颇高的谣言和文章出笼,对梦鸽和李家进行恶意攻击,误导公众,煽动仇官、仇富、仇名人的社会对立情绪,进而将李及李家打入十八层地狱,让一切假象都顺理成章地成为事实和真理。此役,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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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AOHUI1717: //哥本哈_跟:回复@马煜-大夫: 律师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现在是被害人律师和被告人律师联手拼命叫李家死 为什么 很明显 如果李家赢了 他们就会颜面扫地 没法给委托人交代 那么 联手对付李 大造舆论 叫李重判 他们的委托人相对较轻 这样才能显示出他们的水平 也能迎合大众口味 更能报复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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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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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我们都抛弃偏激,以客观事实说话,疑点太多仅列举一段,请天下女性作为虚拟的“评审团”来评评理,天下可有如此荒诞的强奸案?有如此淡定的被强奸女?以下内容全来源于正规媒体报道,🔗 网页链接 @兰和律师 @陈有西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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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子山3: //@透视人性: 如果中国采用西方的陪审员制度,我敢说此案强奸罪100%不成立。可惜这是中国,一切都是领导说了算。
    关于李天一案:1、如果我是警方或检方,我将以杨某多次撒谎陈述不可信为由撤案;2、如果我是法官,我将以同样理由传唤杨某出庭;3、本案可能是嫖娼,也可能是强奸,如果不能明确判断,只能无罪推定;4、如果是强奸,由于杨某有过错,必须轻判;5、无罪辩护可达到轻罪辩护的目的,可知轻罪辩护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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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子山3: //@透视人性: 回复@源灰砂: 请问哪个证据看到李天一打人?请问由于嫖资纠纷中产生些轻微的肢体接触,这也算强奸吗?请问如果真的打得那么厉害,此女为何不呼救,且进酒店时还挽着李的手,神态自然?并且七点半行人已多时,她出酒店为何依然神态自如,不呼救,不挣扎?
    朋友,我们都抛弃偏激,以客观事实说话,疑点太多仅列举一段,请天下女性作为虚拟的“评审团”来评评理,天下可有如此荒诞的强奸案?有如此淡定的被强奸女?以下内容全来源于正规媒体报道,🔗 网页链接 @兰和律师 @陈有西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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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龙游河之恋: 用证据说话才是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以身份来定罪,犯什么错、犯什么法、犯什么罪,就负什么责!我们要真相!不要谎言!更不要谣言! //@龙游河之恋: 这视频的真实性有待考证,就像那12个专家一样,说出来的话有多少人相信。原因很简单,这都是李家提供的。 //@青河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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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4个地点的关键视频细节披露,真相已经出来了!请大家不要凭着想象,愤怒看待此事。铁的证据证明杨处女报案时声称的被揪头发,暴打,被拖上车的控诉全是谎言鬼话,从酒吧出来一直到进酒店开房,杨处女都是神色自如,举止自然,这说明了什么?🔗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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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民很奇怪。不消说中国的家教都是多么失败,有多少普通家庭,跟孩子搞成了敌我关系,天天明枪暗战呢。李天一案一出来,却人人都是家庭教育专家似的。溺爱了护短了,败家了不争气了。来,说说你家的爱你家的长,你家咋不败咋争气的?该法律上了,就围着法律转。有人还扯孟母,你还想来个儒棍的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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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秦之楚: 还是想想怎么给宝成解释吧?哈哈//@长孙梦溪: 薛蛮子也是这么想的,后来进了看守所了;陈宝成也进去了;就是李开复没进去,因为他进医院了,博主加油,要努力哟! //@2012归去来兮: [嘻嘻]单凭博主这番话就完全可以诊断为彻底丧失常识性判断的坏死型脑残。
    常有人会抱怨烦恼自己的微博被五毛或自干五毛给组团围攻了,请不要抱怨,这说明您的微博已经成功或者迈向成功了,我们应该向您致敬了,您已经让最无耻的骗子们害怕了。没有被毛毛们围攻过的微博不是好微博![酷][笑哈哈][玫瑰]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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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等强奸案件观感:1、案件的知名度与当事人的知名度成正比;2、小伙伴们缘由心定,散自天成;3、在利益冲突面前从来就不可能有永恒的友谊;4、舆论大戏中各类脸谱化角色: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5、律师在敏感案件中的著名与臭名;6、四分五裂:古成语的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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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力] //@我不想说但是还要说: 回复@湖涂0601: 我国卖淫嫖娼虽然不合法,但是暗娼却是最受保护的,那位名律说了,以女的说的为准,女的说强奸就是强奸。所以敬告各位男士今后嫖娼时要注意了,随时都会被强奸的。这么看来和薛蛮子睡得那位小姐还比较有职业道德,她没告蛮子强奸。 //@湖涂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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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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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说但是还要说: 文革都过去了几十年可现如今对李某某案又见文革当年情景。人们因为仇富仇官都已丧失理智,罔顾事实胡搅蛮缠令人不齿。尤其是那个V家的律师更是奇葩,竟然说算不算强奸全由女方说了算,并举例说由其本人辩护一卖淫嫖娼嫖资纠纷案,妓女告嫖客强奸法院就判强奸。试想国家法律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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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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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fan凡子: 犯罪就可以不要真相?冤假错案还少吗? //@fan凡子: 这是刑事案,是犯罪,不是丑闻好不好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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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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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佑平: //@周泽律师: 他是一个不与当事人谈案情、不听当事人辩解的律师:一个影响重大的案件,表示收了很高律师费的律师,自称只在开庭前一天见过当事人一面,而且"主要告诉孩子,不要在法庭上公然起哄,要给法官一些好的印象,有一个好的态度。以及交待一些开庭程序,让他不要紧张","谈话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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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欲说还休的海角: [给力] //@欲说还休的海角: 致这位写信的父亲:希望有一天,当您的儿子被做局被敲诈被构陷被人往死里整时,您能够:一,亲子帮着做局者把您孩子送进监狱。二,您孩子进来监狱后,更希望您回到这里,悠闲地,从容不迫地继续写这篇文章的姊妹篇。[围观][围观][围观]
    【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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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微56: 這位父親敢實名麼?給那位妓女的父親寫一封信如何? //@透视人性: 那是个虚伪的畜生父亲所为如果自己孩子没有做过为何一定要逼他承认?那个至今不知名满口谎言的淫荡女那晚对这些男生不离不弃紧追慢赶她到底想干什么?//@绝世好虫: 新闻说该文最后还批评了梦鸽在法庭上的丑态,我不知何丑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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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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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缘浪客: 如果李天一是李开复的儿子,网络上会是啥情形? //@林岳芳: 问的好!我猜,如果嫖娼者是农民工,不少公知会说:如果不是穷得没有钱,那孩子会去嫖娼吗?难道他不会花钱养个情人?什么样的体制,把一个孩子逼成了强奸犯?大家说,可能吗? //@赖虫非虫: 如果李天一是农民工的孩子,这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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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想李天一案】如果,未成年人都是贫困家庭的孩子;如果,被性侵的是位老练的卖淫女;如果,未成年人嫖了以后付了钱;如果,卖淫女收了钱财再去敲诈;如果......那种状况,大家又会怎么看?我的观点始终不变,女性应该有尊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男孩触犯国法理应受惩处。无论对谁,观点始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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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梁巨横: 同感! //@梁巨横: 妈呀 中午看到这种言论了 这事刚曝光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女的不是什么好人 当时新闻还说是白领呢 又不是在大街上被拖走的 大晚上酒吧跟五个男的喝酒到烂醉 有思维的人都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出来就抓住有势力的李家不放 就为了让网民偏激的倾向于她 放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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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以外4被告均认罪】#李某某涉嫌强奸案#被告人魏某律师李在珂表示自己在法庭上被家长不理智人身攻击,家长意指梦鸽。除李天一以外的4个被告都认罪了,有把握为他们争取到最大减刑。再者,杨女士的职业(指妓女)性质和行为其实对被告方减刑有利。李天一任坚持无罪辩护。详情:🔗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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