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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耀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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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性闭眼(中院民五曹)】亲,您书写的判决书,收到了。我向您提的四个请求,我知道其中两个有点无厘头,可是另外两个可是真的有道理的。您对其中两个给予了正面回答,另外两个只字未提。我并不想怪您,也许您太忙了,估计没看到,可是我还是要提醒您,下次要小心哦。@假装是华侨 @果果妈丁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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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受到任何殴打上了车。那个帅小伙也被拖上来来了,在车里,他又被殴打一会。后来发现车上很多血,到了派出所连楼梯都快走不动了。不过,幸好小伙年轻,到了傍晚就差不多没事了。估计没有内伤,应该只是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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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比较靠前地方,旁边正好有个帅小伙,也在带头喊口号,五六个特警冲过来抓他。小伙没经验,如果他不挣扎,也就被拖上车。但是,他拼命挣扎,特警就开始围殴他,他血也被打出来了。我见状,赶紧上去去抢人保护他。旁边一个特警说,把我也拉走。我说,走就走。此刻,我一点也不紧张和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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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Carly-attorney: 一开始,这个案子是个协调案,姜这方面不是强项,而我都事前做好了。因当事人因素后导致协调失败,案子变成法律案,这时当事人又没钱请姜,其实我甚至考虑过童,只能望而却步。现在我们只能希望投入最少,产出最大。另外,对于赔偿款,我自己还借了当事人十万元,姐姐。//@Ca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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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中国有着“人命关天,死者为大”的传统。既然如此,那么在对待被告人的时候也应该同样的慎重。否则,不是杀人犯的被错杀了,如聂树斌案;没有犯罪的,被关了十几年后,真正的罪犯又出现了,如佘祥林案。如此想来,确实让人非常恐惧,我都不想跟刑事法官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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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党管抢么?这时候党不管了么? //@Carly-attorney: D啊,睁开你们的瞎眼吧!/@南京周末 :五六年前的一个老帖,每次看到这段话,都不能自已:老人慌慌地在怀里摸出一个包得很仔细的小布包打开来,两个红色塑料皮的小本,一个是复员军人证书,另一个是二等残废军人证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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