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一个小偷被众人捉住,有人提议绑起来,送警察局,可找不着绳子。突然一个人出现,断然拿起绳子,速度将这个小偷双手绑住,双脚也绑住。有人问,还得带他上警察局呐,绑脚干嘛?答:职业习惯,卖螃蟹的。@急诊科女超人于莺 姐姐,你有职业习惯没?敢分享一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