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谷林是真名的头像

谷林是真名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刚才有记者来电采访:最高法院出台了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有何看法?我说:放着宪法和法律不遵守,今天一个意见,明天一个决定,就能防止冤假错案?很可笑嘛!
    转发 4581评论 76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快评#【网友为何频晒张家川县政府办公楼】甘肃张家川初中生被刑拘后,网友反腐热情被引爆,晒出该县办公楼。这缘于对未成年人被滥施暴力的愤怒,尤其是对"转发五百次"的两高释法的直接反应。执法者应反思什么叫打铁还需自身硬,反思自己为何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潘采夫
    1. 微博附图
    转发 3070评论 76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昨天梦里遭遇一个大师,孟定元,不像王林大师那样会玩蛇变魔术,也不像张必清那样开连锁奇经堂,人称“神医”,吟得一手“好诗”。虽然入门级水平,但深得圈内人称赞。时常有央视某名主持陪同出没于各大文化场所和聚会,一副风雅脱俗模样。这个发给@王志安 @舟子直播间 看看吧对梦居然记得很清晰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回复@jixiang小屋: 不能没底线 //@jixiang小屋: 在中国撞了人,他还受到惊吓,对中国怀有这种心态,什么逻辑,那受伤的老妇人怎么办?讨伐财经网,还有原则吗?
    【加拿大青年:中国太危险,再也不去了!】 19岁的加拿大青年杰罗在黄山旅游时,看到由单车拖动的黄包车,于是提出由他来踩单车﹐司机坐在后面。但他撞上一老妇,致其一条腿骨折。老妇家庭索要2万元赔偿﹐杰罗最终支付了9500元解决纠纷。杰罗称在中国受到恐吓﹐以后再也不会回到中国旅游。(明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国务院: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并提出要加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左右。🔗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美摄影师cubitt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项目,他寻找了一些志愿读者在桌前阅读。同时让其助手藏桌下,通过振动棒等自慰器让读者达到高潮。🔗 网页链接 以此来体现“阅读即快感”的概念。实验中女士多坚持5分钟以上,男士全2分钟内缴械、甚至仅30秒。其中最高记录者为一亚裔女性,9分多钟。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中青报<花谢旧金山>//@刘海龙: //@广场上的王玉德: @刘海龙 //@王志安: 业务探讨这篇文章说的挺透了,但推己及人,也希望中青报的同行,能举一反三,知道所谓网络民间政治正确的杀伤力。今天做推手,明天也许就会中枪。//@王星WX: 从第5点来看,李庄案报道的署名另有隐情
    中青报<花谢旧金山>一文我的几点看法。稿子毫无疑问是有问题的,有理说理,不喜勿喷。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有人在卢沟桥事件当天发了一篇表明自己“独立思考”的帖子,支持投降,暗击时政。然后对反对者粗口拉黑。被举报后发起投票,号称为对付自干五而战,更有甚者,将对其人的支持称为追求自由和民主,号召大家力挺。其实,即使举报者也骂人了,支持某人就算追求自由和民主,这么标榜也太无耻了吧?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赞] //@Walker_周: 热门话题是否能很好利用,这是我最近在研究的课题。欢迎大家来探讨一下~[思考]
    【微话题营销,被忽视的一座金山?】@根号玖: 用户的眼睛看到哪里,价值便在哪里。所以不管线下,还是线上,还是在门户网站,论坛中的热门都是备受关注。微话题营销闪烁的金光,你是否看见?但是怎样来抓住热门话题?从而完成宣传推广?🔗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纪许光的事情,记号//@Newlife11_: 听了纪许光公布的陈宝成涉嫌敲诈的所谓音频,重新再看一次《我和纪参事:不得不说的故事》后,我选择继续相信陈宝成。如果纪能拿出完整视频或音频,证明陈宝成试图舍弃和他一道以法律手段维权的乡亲,那我就相信纪。//@时报翔哥: 连呵呵,有此“朋友”,后背发冷/
    展开全文
    我和纪参事:不得不说的故事。详见长微博、财新网博客(http://t.cn/zQz6wCk)和新浪网博客(http://t.cn/zQzigxd)。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是谁签的这奇葩合同?高额年薪不谈,没有成绩指标约束,甚至连卡马乔薪水到底是税前还是税后都没弄清楚!足协草率决策让纳税人承担7650万损失?没人对这个巨额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这样腐败官僚的足协早该撤掉!被门夹过的核桃还能补脑嘛?被门夹过的脑袋吃再多核桃也白扯!!!我的小伙伴们(MLGB)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中华环保联合会这回是出大名了。最近很多人在呼吁这个!@冯永峰
    【关于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的紧急呼吁】环保法修正案今再审议,公益诉讼主体仅限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其他环保组织无权提起公益诉讼🔗 网页链接 这是严重倒退。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不再继续被加剧污染,必须坚决抵制。至少凡经过合法批准的环保相关组织,皆具有提起公益诉讼之权利。支持者请转发
    1. 微博附图
    转发 21374评论 348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面对斯诺登的舍身取义,面对美国政府的威逼追捕,面对多国的正义发声,中国的汉奸公知们却集体脑残心衰、装聋卖傻、哑口无言了。你们反毛反共反华的恶毒劲儿哪去了?你们围攻爱国者的疯狂劲儿哪去了?你们崇洋媚外的卑奴劲儿哪去了?你们鼓吹宪政人权的邪劲儿哪去了?你们还有什么脸浑混在微博?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看原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复活事件,觉得太逼近下限,故网络搜索,判断复活新闻为假,具体结果如下:http://t.cn/zT3BIzV;http://t.cn/zTi4isO;http://t.cn/zTS1HH1谢再兴被复活的乌龙事件(六) ;http://t.cn/zT3BIzc。相关截图供参考。@李和平律师 也该道歉了。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丁来峰: 农夫山泉犯了危机处理的两大忌:1、用广告冲淡危机是很傻的,用新闻冲淡危机算得上是一种可选择的手段;2、危机当头,千万不要节外生枝,制造更多的危机新闻点,自招麻烦。【农夫山泉,找个靠谱的危机处理顾问吧】http://t.cn/zTx18nV京华网的农夫山泉相关专题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三达纳滤水机,超滤膜@肖-琼 //@安定氏: 就那回事。 //@泽能普润清洁水处理技术: 唉,所谓的PVC合金超滤膜,实乃PVC是最便宜的高分子材料,强度很差,为增强膜的支撑力,嵌入了金属丝,这也被不良商家拿来以合金膜当糊弄用户的营销概念。人家国外早用强度比PVC高60倍的PVDF材料制膜了。
    展开全文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首创股份郭鹏:环保行业是大行业,环保企业多小企业。做为领军企业,才300多亿市值,不仅首创,整个行业都要思考这个问题!#水业战略论坛#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白天因头疼睡的觉又还给晚上了——夜里睡不着了起来加班。这会,真需要睡了! 希望@古城钟楼 可以搞个增值服务,明天把我敲起?@Cheng_Gui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胡绩伟主持起草《新闻法》,力图通过立法的方式,让新闻从党治走向法治。陈云发话: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看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和平发展是需要各方互相妥协的,过于逼迫难免引发暴力反弹,不是最好结果。蔡老师原文:达成共识首先需要共同的政治心态http://t.cn/zjY5xsT;http://t.cn/zjTexe5王健_美联储:我也觉得有理。就像那年把党逼到死角后的结果大家都看到了。 //@李正曦Sissi: 我觉得她说得挺有道理的,你们不觉得么?
    展开全文
    【最荒唐的教授!中央党校蔡霞称“不能把党逼到墙角”】她说:现在重要的不是左右共识,而是朝野共识!上下共识!要给执政党一个回旋余地空间!不能把它逼到墙角!把党逼到墙角,党就会把社会逼到墙角!大家都逼到墙角就没有一个和平转型!最后必然要走向一个对立!什么狗屁逻辑?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谷林是真名

    律师之恶:龚是非——律师是法治社会的必备之“恶”;律师之恶,乃律师执业的原罪;律师,是种执业,对于律师职业,不能有很特别的道德要求。http://t.cn/zjKx5LV;孙笑侠:法治、合理性及其代价http://t.cn/zjKx5Lt;苏力:认真对待人治http://t.cn/zjKx5L5;360DOC个人图书馆🔗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