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ul郑褚: 总之,城管在街上打了夏俊峰,回到城管队反而文明执法;夏俊峰在街头被打摊子被砸手都没敢还,去了城管队接受处罚过程中突然主动攻击两个身高1米八的城管,你信吗?//@Paul郑褚: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展开全文
“我们两个队员都是一米八几,如果不是没有防范,怎么可能两个人都被他杀死?”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认为,是夏俊峰突然拔刀行凶,报复执法人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夏俊峰被殴打,因此不具有防卫情节。提示一下,夏俊峰身高1.65米。 - 这个时候想起“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这句话是不是很讽刺?呵呵//@Vista看天下: 长沙中院继曾成杰案后,再次曝出拖延判决书事件:湖南高院2012年12月4日终审裁定,长沙中院2013年6月27日才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问题,岂止一个曾成杰案。郭羽故意杀人案,湖南高院早于2012年12月4日即作出了终审裁定,却被长沙中院整整拖延了半年多,直到2013年6月27日才向当事人送达,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在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权。这恐怕不是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的问题,而应是赤裸裸的渎职! - //@费村长_琅: //@江南Ricardo: 作为化学和医药分析专业的人,愿意为这个结论背书,分析剂量可知,牙膏中毒的实现可能微乎其微//@一毛不拔大师: 朱令二次中毒,有很专业的实验证据,公安也认可。中毒量要推算大概在几克到十克,只能是下在饮水或者食物里。稀释后注入牙膏这样的不直接摄入的物质没可能展开全文
辟正反两方面的谣言,一、从来不存在孙维供认不讳公安压下资料的情况,此案公安机关还没这么不堪。二、不存在“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孙维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孙维和朱令中毒有关。”的情况,能看到的公安的说法是:孙维的疑点有,认定其犯罪的直接证据没有,故解除出国限制 - 被微博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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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学医的同学告诉我,骨髓捐献手术是个很痛苦的手术过程,供者是需要勇气的,经常也唯有家人父母的无私能承担的起,所以对于供者我们只能道义上提倡,强迫也不妥。
#一吐为快#【给了希望再砸碎,更残忍】原本要骨髓移植的白血病大学生吴志辉,手术因供体反悔已取消。为手术,他免疫系统已被摧毁,如不尽快移植只能等死。为赶时间,吴妈妈与儿子进行半相合骨髓移植,成功率只有50%。在这个“信誉=生命”的时刻,反悔=谋杀。供体逃脱者的良心,也将受到一生的谴责。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