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虹飞案:某些些评论真蠢!】吴虹飞发微博称,想炸建委。其言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扬言实施放火扰乱公共秩序"。有些评论认为也符合《刑法》第291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扬言实施放火"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一回事吗?
- 看野夫的书,总以为那些人和事是存在于民国时候。没想到能通过微博看到真实存在的苏家桥。
推荐图书《乡关何处》。 “野夫@土家野夫 在≪幽人苏家桥≫里写苏天天上微博,还录了最近一条:“今日微晴,单车赴郊外…”,遂上微博一搜,果然有此人,居然就叫@苏家桥 !呵呵”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