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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小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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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小乙

    这段时间写了个东西,小老板看了要改,大老板看了也要改,有些小老板改了的,大老板又改回来,反反复复,无尽折腾。其实真的就只是个语言习惯问题,一个觉得联播体上口,一个觉得知音体顺溜,你觉得读着舒服的,换个人便觉得拗口,何必对自己的语感自信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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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小乙

    @吴法天: 新华社就这种水平啊?失望。先了解有无犯罪事实再评论吧。如果有捏造事实或者私下收钱,就不是职务行为了,否则贪官都可以说自己犯罪是职务行为;先抓后审是刑诉基本程序,难道先审后抓?侦查保密,你怎么知道没有证据?侦查阶段不公开证据就要放人,哪国法律也不敢这么规定!
    【晚安,中国】“记者因报道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然而就目前警方和企业发布的信息看,记者的报道系职务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适用存在争议,“先抓后审”也难以服众。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各方高度关注之下,警方或者给出更多证据,或者应当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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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小乙

    怒气太多,转点好的。揭露鞭笞之余,也不该丧失了为一切进步和成功感到欣慰的能力。
    #东都剪报#《中国海外撤侨亲历者口述》[泪] :得知撤侨命令后,在亚丁湾执行任务的徐州号护卫舰仅用了3天就开到地中海,为我们护航。我回国后在电视上看到舰上全体官兵站在侧舷向我们的船敬军礼时,在舅舅家的沙发上哭的稀里哗啦。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这些,是没法体会我们亲吻祖国土地的那种冲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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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小乙

    在上海机场过安检,顺利无障碍;在厦门机场过安检,被扣了瓶化妆品。帅哥安检员态度和蔼,但毫不通融,但把补办托运程序交待得一清二楚,让我五分钟就全部搞定了。虽然造成不便,但我毫无不快。其实有时坚持原则并不影响搞好关系,关键是态度和是否尽力为对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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