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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葆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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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代理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据反映,8月份开始。商标代理(代商标局收)的商标申请注册费,不是商标代理组织的收入,税务部门收税是不妥的。这是不合理的。商标代理替国家收费,国家不给劳务费,反而收税。此事应当反映解决。国家爱财,也应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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