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法律的角度讲,郭美美的言行已经严重损害了作为独立法人的红会的名誉。按照正常的思维,红会一定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还原事实真相,维护自己的名誉。可时间已经过几年了红会并没有这么做。这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视自己的名誉如粪土;二是有难言之隐。 🔗 网页链接
- 黄海波发表声明称,拒绝聘请任何律师为其收容教育一案进行诉讼代理。据报道黄海波拒绝聘请律师的原因是:想一个人静一静,整理一下自己的人生。想静一静很正常,选择收容中心应该算奇葩了。哈哈! 🔗 网页链接
- 韩国总理郑烘原4月27日宣布因客轮沉没事故,引咎辞职。这是一种先进的政治文化里很正常的现象。反对来想想克拉玛依大火,山西尾矿事故,驻马店水库坍塌,无数次的矿难,等等,有几人出来负责过? 我在:🔗 网页链接
①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②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③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④2013年9月,杀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 又一个创记录的回复。太雷人了!精神病人知道栽赃?不是有什么内情,就是官员脑子进水了。这就是现在的官员,脑残!绝对脑残!
【政法委书记的智慧】针对“17岁美少女王琳芳被警察扒光吊在审讯室,全身打得没有一点好皮,身上被烟头烧三四十个洞,乳头烧焦,隐私处严重烧伤”,临沂市政法委书记李洪海笑道:“她身上那些烟头烧伤都是她自己干的,精神病人嘛,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她自己用烟头烧自己就能给警察头上栽赃了。。转
- 这就是造成社会深层矛盾的原因之一——野蛮执法。与其说野蛮执法是执法,不入说是以执法的名誉在违法。这些权力是谁给他们的?人民吗?显然不是。 //@时代迷思: 转发微博
【难道,这就是中国?!】一位因路边摆摊而被城管执法的母亲,无照经营就这么容不下吗?一个个西瓜被砸碎,为什麽?黝黑的皮肤,平凡的面孔,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辛辛苦苦的劳作,养家糊口,为什麽活得这么艰难?一个成人的眼泪包含着多少辛酸?每当看到这张图片,心里总有说不出的悲凉,我真被震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