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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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马常有: 除非逃离魔国或/@徐昕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和我一样为难,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做事艰难,这样心里很苦。我也不愿意看到我那么多朋友本来都很善良,只能同流合污,以至于失去内心的美好,不能获得救赎,自己都觉得圣洁不起来。我也不想看到那些官员本来也很优秀却只能被迫说自己都不信的话 展开全文原微博 红与绯红
//@曹渔std: 有一种侵蚀机体的真菌是见不得光的。//@亞洲NHK48-戎凱輝: 因“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而获罪?(PS:孩子害怕黑暗,情有可原;人生真正的悲剧,是成人害怕光明。—柏拉图)@猫扑阳泉论坛 @周欣怡Y: 如果她不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她今天和我们一样很安全,或许她就不会入监狱了。 展开全文原微博 红与绯红
我该说什么! 这次来吉林才知道,王刚案两名一审被宣告无罪的女性,也遭到了吉林公安人员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被抽耳光无数,眼镜打烂,飞脚踹肚子,皮带抽,十一月的东北被长时间赤脚站在室外导致脚趾冻坏,其中一人半年后取保时一头乌发已成白毛女。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红与绯红
@乔Sam: 在微信上看到: 有人求救,这是内容 “雅安燕西路156号,被压在下面。 一条腿已经没感觉了。有没有救援队或好心人在附近啊?” 求扩散,附近的朋友快救人。 求转发!@王启富george @外交小灵通 @21世纪网 @作业本 原微博 红与绯红
原来那个先你而去的同事浦志强,也没有起死回生,微博,你把他们都埋在哪了,连让人祭奠的地都没有!还是你那里墓地太贵,斯与浦都被蒸发//@LYD3344: //@3凌分体: 唤醒人民的是英雄,一个梦醒的民族才有希望!强烈呼吁解禁浦志强律师,斯伟江律师! 原微博 红与绯红
大家都来喊:请斯伟江在微博里活过来//@赶路人魏世翔: 转世还是没成功啊,斯伟江呢????//@迟夙生律师: //@科技房产: 十几次转世被删号,浪浪居然无法容忍一个正义善良的律师! 也是这个国家的悲哀!//@怀念那抹忧伤: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