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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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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搞测量的出身,普通人群对身高的判断据我的观察至少90%以上的人是不具备这个能力的,凭王书金对受害人身高描述的错误作为王书金不是聂树斌案的在作案人的理由之一这个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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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司法审判既要考虑法律效果又要考虑社会效果吗?
    当年王首席上任时说过,死刑判决也 要考虑民意,这也许是他在位时迟迟不核准小贩夏俊峰死刑的一个原因吧?如今学法律出身的周首席上任了,为何就不顾及下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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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登朝关了一年半是不是违反《刑诉法》超期拘押了?
    上午去了罗湖区看守所,因法官比我们先到一步,没能会见到王登朝。下午,我们又到看守所,顺利会见了王登朝。对明天下午的开庭,王登朝情绪还很稳定。王登朝从2012年3月7日被失去自由,至今已是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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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不动扣帽子,改革开放30多年了,怎么像回到文革时代。//@周泽律师: 据说旧城改造、旧村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反对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就是反对党中央、国务院,就是历史的反动派。这是我昨天会见陈宝成时听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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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刘虎举报的是否有事实存在,被举报者有何意见?//@刘晓原律师: 央视还在7月21日说过要追究报道冀中星爆炸案,但此后再也不见他们“追究”冀案。//@灯光888: //@周泽律师: 我的建议哈,很重要的
    【建议央视报道刘虎案】央视连篇累牍报道薛蛮子那点破事,很多人提出质疑。我倒没有意见。只是特别希望,央视也报道一下《新快报》记者刘虎微博检举多位高官被以制造传播谣言涉嫌嫌寻衅滋事追诉的事,揭批一下该记者不知道天高地厚检举官员自食其果,让公众知道检举官员有风险,微博批评检举需谨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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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是谁法制观念淡漠?这些年司法机关依法正确处理过冀中星的上访吗?给过合法的正确的书面答复吗?这些为什么不提?
    公诉机关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说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我并不完全认同。冀中星被殴打致残后,他和乘客龚涛(龚明照)报过警,后又向法院起诉,但始终得不到公正解决。长达八年后,他才走上极端。@广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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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火火案应当公开审判电视直播,让全国人民都看看到底他是如何造谣的?//@李方平律师: 官谣免责?//@查良钧: 央视、人日等官媒是持有造谣许可证的。
    【央视被网友批评为“秦火火”!】针对“秦火火”造谣被抓,央视质问还有多少“秦火火”在潜伏?引来网友神评。比如“你央视造的谣还少么?PS:大约八点十分发”;公布三鹿奶粉经过1000多道检测工序,质量值得信赖,没多久三鹿奶粉就毒死人;为刘铁男辟谣;转基因食品无害......哪一件不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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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如果成立, 别说别说言论自由就不存在了,就是控告受害基本人权控告权都无法保障。//@知识产权人王瑜: //@周泽律师: 绝不能休假式沉默!//@光远看经济: 此案事关言论自由之大事,觉不能沉默!//@何兵: 这个案件的重要性,远甚于薄熙来案。此案如果成立,言论自由就不存在了。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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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鲁这是真诚的反思和忏悔有利于社会的向前发展。//@何辉新: 转发。
    8月20日,陈毅之子陈小鲁发表声明,就文革期间组织批斗校领导和同学道歉,他指文革是个“令人恐惧的年代”,自己的道歉太迟,但必须道歉,“没有反思,谈何进步!”并表示“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非人道主义行为不应该以任何形式在中国重演!”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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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政86】论法官的专业性:法治社会要求法官群体具有长期系统学习而获得的法律知识,具有熟练运用程序规则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与技巧,承袭并积累丰富的司法经验,具有共同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论。大量未经法律训练的党委书记、公安厅局长等调任法院院长,其对司法的危害性远远甚于法官的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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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年间我从初级检察院到最高检察院打过无数次交到,我从没可能见过他们他们依法受理过普通百姓的举报和控告
    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开举报信:这些年来,无锡巿羁押访民办法制学习班问题非常严重,当地民众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控告,根本无法引起重视,更谈不上立案查处。依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公民,由检察机关负责查处。鉴于此,无锡巿人民检察院已严重渎职,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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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可以去中国最讲人道的监狱,那里不会有躲猫猫死、喝水死,伙食标准也高于一般监狱,生活也规律了,结局不错。
    【小调查】刘志军被判死缓,你有何评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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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谣言谁来认定?应该有一个严格的法律程序来认定,不能仅凭某一个人的好恶来认定吧./@刘晓原律师: 如果媒体传播谣言,是否也要永久关闭?
    【再用微博传谣,小心被封号!】7月4日《新浪微博社区公约》一周年新闻通气会上,新浪微博称将建立全平台谣言公示系统,每位用户设定低信用界定线,当信用被扣至零分时,该账号会被永久冻结。据了解,一年内新浪收到举报微博上的不实信息超1500万次。你在微博上遇到过哪些谣言?(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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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国家的法律界人士追求的正义,而不是为了维护某个政党和当权集团的利益。在中国要想当个合格的律师是很痛苦的。
    #控告政府与忠于国家#日本律师帮助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告日本政府,没有被迫害,没人骂日奸,因为日本人民认为这是申张人间正义,律师是履行法律职责。美国公民可以告国家,告总统,告政府,法院能够独立审判。因为他们认为公权也会犯错,违背国家公义。鼓吹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人永远无法明白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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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廉洁高效公正的司法做监督和制约问责,行政审批可能会大打折扣。/@陈有西:
    【开弓没有回头箭:133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和下放】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13日召开。李克强强调,新一届政府成立一个多月内,两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弓没有回头箭,下一步还要继续推进,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人民日报记者盛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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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的传言都是真的,是负责的。//@迟夙生律师: //@启东律师邓介辉: //@民族精神大本营: 提出问题只是开始,提出了但不解决则是有始无终。我记得以前这样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提出过,但始终得不到解决,希望这一次可以切实贯彻监督与问责的政策。
    【人民微评:刘铁男带来的启示与警示】从被实名举报,到新闻办负责人否认严斥,再到今天证实接受调查,刘铁男的“剧情”跌宕起伏。实名举报在先,组织调查在后,这再次说明,创造条件让公众监督,是反腐制度化不可或缺的正能量。同时也要警醒:新闻发言人本是公职,怎会沦为“家奴”,为个人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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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淫照门事件,人们最关心的掌握公权力的雷正富到底有多少腐败的问题,而结果1出人意料赵红霞成为敲诈犯犯罪被起诉,雷正富却成为了受害者。人们不仅要问赵红霞不是的受害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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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为了制约和限制政府滥用权力,用议会制约,还要媒体监督,不仅如此还要在宪法里规定公民拥有枪支的权利,这样才实现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何兵: 政府为什么权大?因为他们自我授权。
    腐败难以治理的根源,在于政府权力过大,政府对市场的深度介入无处不在。想想,如果政府的权力小,企业和公民办事无需求政府,还会有大面积的腐败吗?如果人事的选择公开透明,还会有跑官买官吗?反腐最好的举措就是政府放权,政府削减各种对市场的非正常干预,将人事选择权还给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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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意味着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体,而不是国家爱政权,过去皇帝称”朕就是国家“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任志强: 以民为天。
    从“以国为本”改变到“以民为本”是全世界百姓的任务,不光是对中国人,同样对一切国家的人民都适用。不过对中国特别重要,因为迷糊的中国人太多了。我们受的传统忠君爱国的教育太深了。请看为毛主席革命路线武斗死了那么多人,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把自己的生命看得不重要,路线斗争比生命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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