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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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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念放下,万般自在。(BY佚名)早安,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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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丹: //@TANA老爹: 死刑不是终极正义,以法律的名义剥夺生命,既不能挽救罪人,也不能保护公众。夏将死,现在已无可挽回,希望他的生命能动摇腐朽的死刑制度,希望被他杀死的两位城管的生命能警醒威权中国。
    这是夏俊峰儿子的画<<爱>>,妻子@沈阳张晶 正在路上去见夏俊峰最后一面。张晶,为了孩子请多保重。夏俊峰一路走好。爱无止境,希望更多地关爱给强强,也希望张晶节哀、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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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丹: 济南、海淀案等,即使有二审,也很难再开庭,估计会直接驳回、维持原判了。
    薄熙来如果上诉,二审法院估计不敢开庭了。——一审,薄可能投鼠忌器,担心不配合好会被整成死刑;二审,反正上诉也不加刑,无所顾忌了。如果二审开庭,估计会有更精彩的戏码。只是,可能有人不想看到这更精彩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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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规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但甘肃警方在通报#张家川初中生网络寻衅滋事案#处理情况时,却散布该生盗窃摩托车的信息。这究竟是怎么了?!
    甘肃警方对编造虚假信息的杨某从轻处罚:9月22日,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根据刑法、刑事诉 ...(发自@微博桌面 http://t.cn/zjj9I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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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南都深度: “9.12”案件被认定网络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除杨辉外,另有1人被行政拘留,5人被罚款。南都记者获知,5名被罚款者为15至18岁女性,称交罚款后没有收据。杨辉今日凌晨已被撤案释放。被行政拘留的18岁男子目前仍在羁押中。
    【独家:甘肃少年发帖被拘事件调查】杨辉发帖被拘,当地通报其“煽动群众游行,严重的妨碍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于是,9月14日发生在张家川镇的聚集事件,成了案件的焦点。杨辉在QQ空间和微博上言论与聚集事件究竟有何关联?多名参与聚集者向南都记表示,“没看过他的微博和QQ空间。”(详见长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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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余DANG绪: 自己的面子一点不能丢,别人的尊严一点也不顾。这是典型的小人心态。不光是不懂法,而且心态阴暗,精神畸形。归根到底,做老大习惯了,权威冒犯不得。稍有冒犯,便恼羞成怒,一定要找双小鞋给人穿上。这样你就挽回面子了?权威叫人抓狂,权力让人张狂,权势让人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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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比造谣寻衅滋事恶劣】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规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但甘肃警方在通报#张家川初中生网络寻衅滋事案#处理情况时,却散布该生盗窃摩托车的信息。这比编造谣言寻衅滋事还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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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同意! //@萧锐: 立法机关只有在对某种社会行为进行审慎评估之后,确认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才会将某种违反法秩序的行为设定为犯罪,这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核心要求。
    【南都社论】网络空间是不是公共场所,对此仅作一般社会讨论或可见仁见智,若进行法律判断则须由有权解释机关依法严谨而为。哪怕是网络谣言,亦应据不同案情给予相适应的法律对待,而非对刑法进行某种越权解释。网络行为的实质是言论,对言论的法律评价须符合谦抑性原则🔗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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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兴律师v: 拘留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不觉得很扯吗?/@何兵: 嗯灬 //@谭俊峰: 前几天某大师还要戳死谁吗,难道……… //@何兵: 乌有之乡扬言吊死公知,也要抓?从法律上说,能不能抓,还要研究。 //@吴稼祥: 该抓。 //@jacky麦兜: 抓得好
    【吴虹飞发微博欲炸建委被拘留】有消息称女歌手、作家@吴虹飞 在2013年7月21日微博上发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被北京警方拘留。此微博是在山东残疾青年冀中星于首都机场引爆炸药后发表,有媒体称被拘或与其言论挺冀中星有关。🔗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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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明勇律师: 有道理,刑辩就是一场战争,而且对手无比强大,且有时还非常无耻。故不调查,不取证,不抗争,只是程序性见个面,助理看卷且不全,庭上念辩护词稿的刑辩,基本属无效辩护。
    刑辩的专业性:交叉询问、诱导发问、证明严谨、质证精准,必须有刑辩技术和刑诉的诉讼意识;刑法调整广泛、诉讼规则复杂严谨,需要知识储备;案卷如山庭审漫长,需超凡的精力敬业;专业才敢对抗、对抗力量悬殊、风险随时相伴,需要胆识;公检法证人当事人及家属社会公众都要驾驭。法庭内外一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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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观察#【为何要旗帜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人民法院在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既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也要向消费者适度倾斜。向消费者适度倾斜应当成为法官的重要裁判思维。🔗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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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张颖: //@何兵: @汶金让 法官对死磕派律师,作此正面评价,赞。但博主此文,有挑唆死磕律师与意见领袖之嫌。 //@汶金让: 死磕律师的地位超过意见领袖,这是一件好事,这是中国即将走向法治的表现![给力][心]
    微博刚开始的时候,市场经济基础下出现@潘石屹 @任志强@王石 等大V,经历重庆事件后,大家发现企业家容易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于是吆喝的意见领袖 @李承鹏 @五岳散人 有了市场,但是,群众发现纯吆喝对事情没太大帮助……于是,今年律师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为每个国家转型死磕律师都是主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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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在外,千万记得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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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判刘志军】今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将公开宣判。刘志军辩护律师称,从始至终刘志军没有向其提出“保证不死”的要求。其在会见及开庭时都听到刘志军表示无论判处什么结果都不会再上诉。“高铁贡献”写进辩护理由。🔗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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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江山中学夏令营已组织10余年 报名费3万元】韩国失事飞机上30名该校学生都读高一。目前初步确认两名学生身亡。一名家长说,夏令营已组织10多年了,几个月前他们收到学校发的传单然后缴纳3万元报名费。一共15天,他们希望能增强孩子英语能力。http://t.cn/zQZKwfP更多消息:🔗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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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首次发布《福建省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白皮书》称,去年乳制品生鲜乳未检出三聚氰胺超标,查获劣质食用油近10吨。设区市和县建立相应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分级查处、分级奖励。白皮书提醒社会公众,可拨打工商12315、质监12365、卫生12320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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