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丹: 她昨天在我那里也是这样,不容讨论和质疑,就是乱骂。//@周泽律师: 回复@大妮小瑶: 这个@大妮小瑶 太诛心了吧。澄清下:我跟哪家都没关系,只关系律师伦理和刑辩技术问题。 //@大妮小瑶: ,看这么多为李家舔腚的所谓公知的嘴脸就可知道一二了,果然是树大好乘凉啊,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天一案# 继8月6日控告酒吧及女受害人“卖淫、敲诈”后,8月10日上午,梦鸽(李天一之母),再度对外声称,其向警方所提交的控告信有充分的证据,并将适时公开部分证据。梦鸽还称,她本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继续围观吧 ..
【李家律师表示:控告信证据将适时公开】李家法律顾问兰和上午向法晚记者表示,梦鸽向警方所提交的控告信有充分的证据,在不影响警方刑事侦查的前提下,将适时公开部分证据。详情:http://t.cn/zQj0tRr而兰和今早也在微博表示愿意和酒吧老总及相关人等公开对质和辩论。详细:🔗 网页链接
【终极版:言论自由高于一切——对投毒案中一些问题的澄清】知的自由,说的自由,凭良心坦率争论的自由,是高于一切的自由。在司法黑暗腐败的当下,基于道义的广泛舆论压力,几乎是公民捍卫权利的唯一武器了。如果连这个也放弃了,我们将一无所有。终极版又收集并澄清了一些问题,达8600字,欢迎批评。展开全文
- 被自愿了//@刘建勋法官: 就我目力所见,调解素有三大法宝:一曰胁迫(不听我的要你好看);二曰欺诈(这是最好的结果);三曰乞怜(给个面子我也不易)。至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我不敢说没有,但是敢说不多。在此特别申明:此处所称之调解,是指封建封建社会宗族内部之调解,不得妄加揣测。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女律师协会会长刘玲律师发言说,法院对案件调解率的追求,使得法官裁判能力下降,对案件不敢下判,出现久调不决、该判不判之突出现象,违背法治精神。 - 我刚在@微盘 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文件"常艳 衣俊卿 中央编译局言情录.txt",推荐你也来看看!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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