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rk3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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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立国之本,对法学做阉割是非常可怕的。 【要求不讲公民权利基本等同于整体上禁止讲宪法法律,取消法学】我国近一世纪来都把法学视为权利义务之学,最新提法也是权利与权力之学,其中权利即公民权利;我国宪法设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专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实施宪法最基本内容,立宪国家都一样。不讲公民权利后法学、宪法学向何处去?求指教。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爱生活-爱小猪
皇权时代,朝廷也要保护或认可私有财产。在人教版的“万恶的旧社会”里,黄世仁抢喜儿也要让杨白劳按手印的,因为契约程序不可违。当一切土地国有之后,反倒是想拆就拆了。这是人权的进步还是倒退?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