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火星爆的头像

火星爆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火星爆

    回复@joe1983: 我国公诉案最后被判无罪的比例是千分之一,你知道吗?所以说,网民只是做了一个非常简单,99.9%正确的猜测。博采的话赔率是1比1000。你说网民聪明不聪明?
    就李天一案,我再说一句:什么是法治,法治是即使所有人都讨厌一个人,所有人都想吃他的肉,那也得按事实,按法律办。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火星爆

    被害人有这能力?你扯吧,我看更象你自己造谣自己辟谣来多要钱
    【李天一律师:有人操纵舆论审判】舆论绑架社会情绪,进而绑架司法,从而借刀杀人,强调案件关键时刻,总有专业性的谣言散播,背后人为操控专业策划痕迹明显。31日16:00—17:00,兰和律师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精华。🔗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火星爆

    扯淡,大家说的是法院不可能批,你们故意作秀,你又在这里玩弄文字游戏,忽悠大众 ,故意转移焦点//@兰和律师: #李天一#目前,所谓隐私都已成伪概念。李在案发之初就已被社会剥得干干净净,体无完肤,甚至株连其父母,口水淹死人。那个时候,没有任何人考虑过对其进行隐私保护,现在梦提出公开,又
    展开全文
    @兰和律师 提问: #李天一#另外,该案件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案件,所以,真相比隐私权更重要,更符合法律精神,法律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权益和意志。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火星爆

    又来了,兰和的意思是网上公布的不是真的要提交的版本,你们再仔细读读他的话,就明白他是怎么又一次戏弄大众的了//@兰和律师: #李天一#对于杨的身份,我从未做过任何解读和定论,在此澄清。此外,申请书上的签名与身份证一致,请勿过度揣测和无端解读。
    @兰和律师 提问: #李天一#你怎么知道杨女士是陪酒女或是妓女, 你又怎么知道酒吧有色情服务, 梦鸽是艺名你作为有名的律师为什么会让他用艺名向法院做申请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火星爆

    一切皆有可能,你是天一的亲儿子是不是也有可能,搞笑! //@兰和律师: #李天一#道歉的前提是侵害事实的存在,在事实存在尚无定论的时候,谈道歉未免为时过早。关于杨某受害人身份问题处于未定状态,其陈述的事实是否经得起考验,整个案件的经过是否如其所言?我不能定论,但我能说的是,一切皆有可能。
    展开全文
    @兰和律师 提问: #李天一#兰律师,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李天一一家不是虚心的道歉,恳请受害人和社会的原谅,而是一再的挑战社会的底线,而您好像成了这一挑战行为的帮凶!!!您怎么看?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火星爆

    其实呢,兰和不是为了钱,他是律师界的凤姐,喜欢信口雌黄,喜欢被人关注被人骂的感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障碍,不懂这个病的可以百度下哈 //@这是几呢: 有的人站着挣钱,比如姜文;有的跪着挣钱,比如你兰和。
    发表了博文 《李天一案微澜:曲解与回复》 - 李天一案微澜:曲解与回复 7月23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发布新闻称:“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经核实,该消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