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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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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X年X月X日

    我宁愿把他送到英国去。我也不指望他能上牛津、剑桥,我就是希望他能回到我小时候那样子——上下学自己去,走几条马路就到学校,遇见陌生人也不害怕,不用家长去接,路上没那么多汽车,汽车知道避让行人,不用给老师送礼拍马屁,就这么简单。——三联生活周刊《移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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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子】一哥们从大狱出来,感慨坐牢的好处:①把烟戒了.②高血脂好了.③以前打架没帮手,现在随时能招呼一群兄弟④第一次住上了政府提供的免费房屋.⑤第一次享受了免费医疗.⑥第一次享受了免费教育.⑦终于掌握了一门手艺.⑧同屋有个局级贪污犯每天帮他搓背,真正享受了公仆的服务.[哈哈]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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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把孩子还回来】2日湖北通城沙堆镇柳女士产下一男婴。这是柳女士和丈夫的第一个孩子。今年两人年至40,终于怀上小孩。谁知儿子出生第二天,就被陌生人从医院抱走!监控显示昨下午3时21分,一名扎马尾中年女子抱着婴儿逃离。目前当地警方正全力搜查,希望大家提供线索🔗 网页链接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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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句实话: @聂茂2013: 与其说打官司,不如说靠关系。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法治”!
    【崔永元:对法律失望,这辈子再也不打官司[衰]】崔永元回忆几年前打民事官司,称律师以为一周可以结束,结果案子拖三年才判决。从此对法律失望,决定这辈子再也不打官司。崔永元说:"我们在底下当记者,见过的官司太多了。最重要是找个好领导给你撑腰,这官司基本输不了"http://t.cn/zOVSnmf「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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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来峰: 记者的报道是职务行为,其责任在报社。就算告到法院,也是告报社;当然,记者可以列为第二被告。长沙警方跨省抓人有两大错误:一是越位抓人,人家记者报道企业,关你警方屁事?有问题到法院解决;二是不清楚主体责任在报社,抓记者根本搞错了对象。无法无天啊!
    【长沙警方:你们抓错人了!】因报道中联重科财务问题,长沙警察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抓走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请问长沙警方懂不懂法?记者在其报纸上所作报道是职务行为,如报道失实,报道对象可到法院起诉报社及记者。如果长沙警方非要越过法院抓人,干嘛不直接抓社长呢?请转发,呼吁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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