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温州法院的头像

温州法院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普法课堂#【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问:我和丈夫田某用我们的家庭共有财产以7岁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离婚儿子归我抚养,田某认为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我认为该套房屋系儿子的个人财产。请问,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详戳↓↓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法律格言#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庭审播报# 本案的庭审到此结束,案件将择日宣判。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庭审播报#法庭辩论结束,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及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庭审播报#公诉人就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答辩,控辩双方展开第二轮辩论。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庭审播报#各位网友大家好,现在是上午9点半,温州立人教育集团、被告人董顺生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继续开庭。将要进行的是法庭辩论阶段.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案件快报#【浙江宣判一起特大销售“拉菲”假酒案】“拉菲”红酒作为葡萄酒中的顶级品牌,被称为葡萄酒“皇后”,因其价格昂贵,一些不法商贩销售假“拉菲”牟取暴利。近日,温州洞头法院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温州玛菲酒业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两被告人分别获刑七年。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案件快报#【温州:三岁女童小羽蒙遇害案一审有果,被告人被判死刑】3月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小羽蒙遇害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范某犯故意杀人罪、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经济损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节目预告#【法庭内外】“舌尖上的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生活,本周三,温州中院召开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温州中院2013年度十大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吃货”们,如果想要了解温州地区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况,敬请关注3月14日,周五晚19:30都市生活频道《法庭内外》栏目。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新闻发布会#首先由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通报2013年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审判情况。查看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新闻发布会#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通报2013年温州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查看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新闻发布会#各位网友下午好,现在是2点38分,于浙江高院举行的浙江法院涉企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发布会由省高院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学兵主持。本微博也将同步发布2013年温州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敬请关注。查看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案件快报# 【温州驴友相约青田漂流溺水死亡 家属向其同伴索赔119余万】去年7月20日,温州“驴友”梅女士等10人相约结伴到青田县滩坑电站坝下小溪漂流,结果半道上出了意外,大家乘坐的橡皮艇被湍急的水流打翻,梅女士不慎溺水身亡,家属提出索赔。2014年1月6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查看全文>>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法律格言#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查看全文>>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优秀女法官系列#【温州中院金融庭审判员——李洁】今年6月,她主动请缨调入金融庭。已办结案件105件,调撤率高达68%,居全庭首位。两次荣立三等功的她始终坚信:司法的主旨是定纷止争。她用公心、耐心和热心,不断促成当事人在共赢中冰释前嫌。查看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访谈预告#【院长对话网友】为搭建全市法院与网民朋友互动沟通的新平台,更好地宣传法制、服务群众,温州中院联合温州新闻网共同策划了“倾听民意 共话法治——温州法院院庭长对话网友”系列活动。10月23日下午3点,苍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向光将作为嘉宾走进直播室,敬请关注。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庭审直播#合议庭评议后将另行定期宣告判决,审判长击法槌宣布休庭,被告人蔡发勇被还押。今天的法庭审理结束,感谢各网友的关注。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庭审直播#10月22日上午9:30,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由中院徐建新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发勇故意杀人案,届时温州网将对庭审全程进行网络视频直播,本微博也将进行微博直播,欢迎广大网友关注。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案件回放#【温州某计生办主任因贪污挪用社会抚养费被判刑】近日,温州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原平阳县南麂镇计生办主任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和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传递正能量#《青年时报》刊载《眼看孩子高烧40℃却没车去医院救治 温州一法院干警路边停车相助》一文。家住泰顺县的罗阳镇的余先生9个月大的女儿发40度的高烧,眼皮翻白,口吐白沫,全身已经发紫抽搐,来往车辆无一帮助他们送去医院,这时候停下来一辆法院的车。。。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转发微博
    【周强在浙江法院调研】7月30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浙江调研时强调,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两张假证拆东墙 补完西墙入班房】近日,苍南法院对持伪造产权证明诈骗贷款的被告人吴某、金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分享自 @温州法院)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温州法院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