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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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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歉声明:因未能充分理解地税局回复含义仓促回复,导致错误解答误导了读者,向各位网友真诚道歉!现修正为:1、9月1日应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2、房产交易所涉个税、营业税、契税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各不相同;3、就个税来说,应以实际取得应税所得时间为准,网签认购书显然不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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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户被“豪宅”真能享受契税优惠?地税局: 网签时间为准!】从9月1日起深圳将执行新的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不少近年刚入市伪毫宅将原本的3%降到1%,面对以网签为准还是以办房产证时间为准的争议,@深圳地税 局网站回复:以纳税人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住房认购书或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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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预告】8月18日(周日)上午9:40本律师在南都公众论坛公民十分钟做《城镇化与深圳小产权房思考》演讲,10:00—12:00,香港科技大学教授、哈佛大学博士丁学良将作《从国际经验看中国新城镇化》演讲,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少儿图书馆一楼多功能会议厅,欢迎各位网友到场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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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无奈当全国人民都认为吴虹飞无罪的时候,那些人民的公仆仍然可能违背主子的意志做出有罪判决,因为他们一直都做着喧宾夺主的事!
    #言论#"吴虹飞如果要被判刑,那么曾公开威胁杀人的‘大师’王林该怎么处理呢?"——歌手吴虹飞因“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北京警方刑拘,其代理律师昨天发声明,称吴虹飞的不当言论只是气话不构成犯罪。网友也就此提出质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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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房产律师张茂荣:第三人侵权属不可抗力?开发商合同非格式合同?!——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首案【2012】深中法房终字第1431号案质疑与评判▇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茂荣律师大中华国际集团(中国)有限🔗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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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湖区律师年会,老朋友@城市智商 为罗湖律师做《罗湖变局----国际消费中心的走向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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