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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何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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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的压力】救护车一响,一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三年活白干;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小病拖、大病扛、病危等着见阎王。种豆子,种高粱,天天都为子女忙;上个学,买个房,女儿潇洒苦爹娘。#民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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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孟非: 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不清楚,不便评论,说一段很多人都知道历史吧。1923年《芝加哥论坛报》因报道地方政府破产失实而遭起诉,但该州法院判决报纸无罪,理由是“宁可让一个人或报纸在报道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全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无能和腐败的政府”。
    【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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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有人说“女人的黄金年龄很短,只有22—26岁,男人就不一样,到了30,40岁照样不着急”。其实男人的黄金年龄更短,只有16—18岁,在这段时期的他们,长得帅会有人喜欢,打球厉害会有人喜欢,学习好会有人喜欢,玩乐器会有人喜欢,但到了30岁以后只要他没钱,就很少有人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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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事情中我最憎恨官僚特权。有一年我被通知与30几人一起去大会堂接受两位常委接见,我没去。一个朋友成了驸马,我便删去了与他联系的所有号码。在会议上遇到太子们,我转身就走。一个熟人约吃饭,同席有官员,我拒绝参加。我愿意为我的选择支付代价。大不了穷;大不了死;大不了生不如死。——王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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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界再无王功权】王功权或是中国最有情怀的商人之一:感性的时候,他喜欢诗词,为爱“私奔”,裁员时会落泪,也曾立刻飞到美国看望情绪不高的女儿;理性的时候,他关注社会转型问题,积极投身公盟工作,当商业不再值得留恋,他果断选择退出……🔗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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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无需司法解释】就各地公安纷纷以寻衅滋事打击所谓网络谣言,有人寄望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是否算"公共场所".我认为现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大家都理解得了,无需解释。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言论与在报刊文章无异。正像双方甚至多方在报刊论战不构成寻衅滋事,网上发言也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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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麻技术】常感慨,刑诉时而似麻将,公检法三缺一,就拉律师一起来,明着依照刑诉法,潜规就是律师不许吃、不准碰、更不能杠和胡,上家要啥就给啥,他们作弊不能提,良好配合有奖励,偶尔让你赢一局,有时公安时运太不济,提前黄了重新来,这样的游戏还继续,很多律师水平差,一不小心就进去!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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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9.5常州市74岁刘勤凤与75岁姚宝华为了抵制非法用地、暴力拆迁,这对古稀夫妻竟然被司法机关指控涉嫌敲诈勒索开发商 ,实在是很荒谬。而至今,刘勤凤已被关在看守所219天,面临瘫痪,姚宝华更是因癌症取保候审!十年来,姚宝华免费代理了上百起行政诉讼案,口口声声说依法治国,却如此无视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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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再转 //@胡坤821: 恳请各位看下这篇文章并将它转出去,当时腾讯被打的两位因有司的压力,不能发声,腾讯官网的文字报道和视频也接连三次被勒令删除。谁在下令,你应该懂的。🔗 网页链接
    紧急求助:家里正要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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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不可能的事,你们就说得越多;越是你们说得多的事,就越不可能。 //@湖南高院: 法治没有特区,反腐没有例外!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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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辩护观点无可厚非,在法庭上怎么说都可以,可在庭下、媒体上攻击受害人的人品、伤害其名誉,显然是违背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的,甚至进而构成侵权,被辱骂应当有心理准备。 //@中国深圳俞菁华律师: 李天一就算穷凶极恶也有权利获得辩护,兰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穷尽一切手段维护当事人利益恰恰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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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成人的世界对李天一来说太凶险】1.我现在被24小时无间断骚扰和辱骂,殃及我妻子和女儿。无论是基于情绪还是误解,我尊重这些人表达的权利。2.我们都有过年少轻狂的年代和经历,不要以一点否定人的一生。其实,成年人的世界于李天一而言,何其凶险。http://t.cn/zQVYl7A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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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我看,A项审判公开原则最接近,连内裤以内的内容都公开了,公开得够彻底。 //@房立刚律师: C、集中审理原则,最接近。 //@法律出版社新书推荐: 做个题感受下呗~~~
    【一道司考题】据报道,河南郑州中院刑二庭刘庭长戴尿不湿审判案件。这体现了刑诉法上的哪一项原则?A.审判公开原则B.无罪推定原则C.集中审理原则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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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此案并非辩护人独立性与委托人利益冲突之争议,而是钱大律师有作为御用律师共谋作假嫌疑之争论。指责钱大律师并非目的,声讨这令人恶心的制度才是目的。易律师的这篇文章很好地揭示了这令人作呕的制度现状,确实好文 //@中国深圳俞菁华律师: 近期伍雷与钱列阳之争吸引诸多同仁对律师职业伦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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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职业伦理与刘志军案:律师职业伦理与刘志军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易胜华 自从刘志军因违纪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我一直在关注这一案件进展。当媒体爆出京城刑辩大腕钱列... 🔗 网页链接 (使用新浪长微博工具发布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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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宪政,简言之,即落实宪法,保障公民自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然,落实宪法只是宪政的一个方面。 //@潘石屹: 这我就放心了。 //@王冉: 非常同意。
    最近,几篇否定“宪政”的文章,把理论评论界搅得很热闹。有朋友担忧,中国政治又要发生大转折了。我认为,没有什么可怕的。今天没有谁有能力将利益高度分化的中国重新带到文革式的政治社会。那是需要神化的领袖、资源垄断及信息封闭的政治环境的。今日中国只有推进公平公正、实现宪政民主,才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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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令令案:我草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本案的核心是设法让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已取得的证据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已足以锁定犯罪嫌疑人,尚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有什么关键证据有待补充侦查。李春光律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是错误的,北京公安拒绝公开我也坚决不同意。🔗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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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维啊,我愿意做你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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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轩辕鸿鸣:一些人痛骂84岁的茅于轼是汉奸,他出卖了哪片国土?他害死了几个国人?他贪污了多少公款?他强拆了多少民宅?他转移了多少资产?他嫖宿了多少幼女?
    如果长沙警方真的向谁作过这样的保证,建议茅于轼先生状告长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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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北京朱维民: 这个可悲的现实告诉我们;六十多年实用主义的政治教育培育出来的是多么可怕的一个新人类!
    一个出租车司机说:你让他争人权,争民主。他心惊肉跳,胆小如鼠。你让他为了商业利益,在食品里“投毒”(包括幼儿园),他一往无前,义无反顾,胆大包天。这就是TMD目下吾国吾民的国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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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向当地公安举报控告,不出警抓人就诉 //@周泽律师: //@吴伟bj: 看照片,声势浩大啊。我就奇了怪了,其他人连散步都要受到干扰,为什么五毛们竟敢如此堂而皇之地咒骂和威胁一个80多岁的老人家!?//@冬眠熊2010: 转发。
    【我擦!文革重来???】5月4日,长沙,大批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在闹市区集结,打出各种极具煽动性的大红条幅和标语,公安机关却不见了。@茅于轼 ,一个略有些名气的经济学者,生于1929年,现已84岁高龄,手无缚鸡之力,又没有一丁点儿的权力,怎么就让这些人恨成这样、怕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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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邓小平孙邓卓棣任职副县长一事成为热门新闻,据港媒报道,与小邓一道的,还有叶剑英的曾孙叶仲豪。小叶1983年生,曾任广东省体育对外交流中心综合部部长,2009年7月挂职任罗定市市长助理。2011年6月任云浮市发改局副局长,兼任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主任,2012年8月任共青团云浮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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