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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因政策性原因导致房产不能过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向某与孙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向某支付了部分房款及定金,但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向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孙某双倍返还定金、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近日,济南市济阳县法院判决支持了向某的诉求(相应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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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八旬老太捡树枝被压伤,伐木者被判赔】梁某驾驶挖掘机在村东头挖掘树木,82岁的老人孔某在挖掘树木的现场附近捡树枝,被歪倒的树干压伤,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梁某赔偿。济阳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原告孔某承担70%的责任,被告梁某承担3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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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生产销售死猪肉、死狗肉获刑】被告人李某、薛某收购未经检验检疫、死因不明的死猪、死狗,屠宰加工后将死猪肉、死狗肉充当好肉卖到济南集贸市场。最终,两被告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济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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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糖尿病患者输液被输葡萄糖 卫生室及其负责人被判担责】郭某因身体不适到本村卫生室就诊,卫生室负责人薛某给予了郭某葡萄糖输液治疗。后因病情恶化,郭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被诊断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原告遂诉至法院,济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8669.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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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以卖玉为名搞传销,被判刑】被告人钱某、李某等五人以销售泰山玉石为名,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发展下线三千余人,涉案金额六千万元,五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济阳法院判处数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后被告人钱某等三人提起上诉。近期,济南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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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未成年人在校训练受伤,学校被判担责】小学生张某在学校参加60米短跑训练,撞到了位于终点线前方的男厕外墙上,造成两颗上门牙折断。因协商未果,张某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最终,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学校承担60%的赔偿责任,张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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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微信交友须谨慎】李某通过手机微信的“摇一摇”功能与化名“张强”的被告人张某“偶遇”,进而聊天成为网友。2013年7、8月间,张某编造做生意等各种事由向李某借钱2万余元,所骗钱财均已被挥霍。最终,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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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赴宴醉酒溺亡 宴请者被判担责】苏某宴请张小某等人为新生儿庆生,席间张小某醉酒后离开,直至酒宴结束未曾返回,后发现张小某在酒店西侧的水池内溺亡。张小某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苏某按照30%的比例赔偿其各项损失15万元,济阳县人民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苏某赔偿两原告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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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播报#被告人孙某将路某所有的107棵杨树,以自己所有的名义卖与被告人张某,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这107棵杨树采伐。最终,被告人孙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张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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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房倒塌造成事故,责任应由房主承担】闲置多年的危房倒塌,砸在正常行驶的轿车上,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后果,两原告将房主告上法庭。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两原告各项损失18092.7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期,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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