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害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