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公交燃烧#今日17时许,宜宾市南门桥上,一辆14路公交车发生爆燃。现场网友爆出的照片,照片应该没多久就被删去!逝者安息!请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清楚!
【EMS为何被喊滚出快递界?】双十一过去10多天了,俺不知道你都买了什么,但能俺猜到哪家快递送的东西还没到:EMS。不是俺能掐会算,因为网上微友们都在吐槽:#EMS滚出快递界#。你呢?是否深有体会,累感不爱?(凤凰财经)
- 回复@胡杨麟: 我不懂那XX几吧规定,我只知道公权不得我心!我只知道@新快报 记者无捏造事实!我只知道在香港配合调查72小时必须无条件放人,我只知道CN的法治法护官富治贫民。
《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 //@仝宗锦: 回复@薛兆丰: 最高法的逻辑其实是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害人殴打了被告人,因此正当防卫前提条件不存在,因此不是正当防卫,它并未比较伤大伤小。它实质是要求辩方来充分证明正当防卫,但却没有或者不愿意识到,正当防卫这个可能性是需要控方来排除的,而非辩方来充分证明的。
最高法院关于夏俊峰案的谈话中提到“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害人张旭东、申凯殴打了被告人夏俊峰”,问题在于,根据刑诉法第53条“(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法院本应认定的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可以排除被害人殴打了被告人的可能”。法院在对举证责任曲解中剥夺了被告的疑点利益。展开全文 中国要法官和律师有啥用?法官开庭审理半天,只能说一句“择日宣判”,休庭后向领导汇报,请示如何判,大案还要由审判委员会投票决定,因为领导的看法是中国最大的法(法大副校长马怀德语)!再看律师,就算你是法学博士,在庭上口吐莲花,驳的所有人哑口无言,最后只能等领导的看法,谁管你说的啥?这是法治社会吗?展开全文 - [心] //@南都评论: [心]//@沈阳张晶: 刚接的法院电话通知,夏俊峰以火化,明天9点去领取骨灰,谢谢大家陪伴我。//@沈阳张晶: 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展开全文
去看守所会见夏俊峰最后一面.在路上[泪][泪] 我在:🔗 网页链接
- 《小臭臭-弯弯的月亮》 全民音乐达人翻唱、原创、好声音、各种音乐才艺、来土豆玩转音乐 (分享自 @土豆原创) 🔗 网页链接
- 分享Lil Jon/Alvaro Mercer的单曲《Welcome To The jungle (Original Mix)》http://t.cn/zQDgEyG(来自@网易云音乐)
- 看到@武旭峰 老师的微博配图,让我思绪一下又回到了N年前与一位好友到江门恩平石头村游玩的时候的场景!恩平的簕菜滚汤即如梅州的三及第煮枸杞,簕菜还被制成了茶名曰簕菜茶,当年我是清秀小生现在是胖锉大叔啊
- 妈妈米啊。。。 //@熊號: //@閻釋天: 好基友果然是不分年龄不分国界的!!!!!基友已经无处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