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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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书写的真漂亮,虽然某些观念待商榷。//@周泽律师: 老袁都说应该公开,我想应该是有点道理的。 【朱令令案:我草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本案的核心是设法让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已取得的证据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已足以锁定犯罪嫌疑人,尚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有什么关键证据有待补充侦查。李春光律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是错误的,北京公安拒绝公开我也坚决不同意。🔗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梅旭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座】主讲人和题目:@何兵 《谁掌握最高法院?——人民司法史的一种解读》@斯伟江《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及其走向》,评议人: @秦前红 ,时间: 2013年4月6日19:00——21:00,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学文泰楼模拟法庭(一)。有人同去否?求陪同!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