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树下的樱桃的头像

树下的樱桃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新剪草坪的味道,油墨的味道,粉笔的味道,雨后泥土的味道,绘图橡皮的味道,吹熄蜡烛的味道,中药房的味道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印刷厂门口,不知是谁搭了一个小小的竹篱笆(材料似乎来自一把大笤帚),边上一丛野花招来数只蝴蝶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是有选择的还是全部删除?[思考]//@杏子满-叶: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的向船尾跑去了……”“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感谢鲁迅[可怜]
    展开全文
    【今日面孔:渐行渐远的鲁迅】人教版七年级语文教材,鲁迅的《风筝》被删除。鲁迅曾说“忘记我”,也曾说不想用他阴暗的念头影响小孩子。但随着鲁迅作品从人们视野中淡去,更有人担心这让下一代慢慢得遗忘文化。或许该问问学生自己:你们怎么看鲁迅的作品?你们想要什么样的教材?🔗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55评论 62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给你一碗米饭,你最想要哪道菜?我想吃水煮鱼~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婉若清扬sherry: //@倪雪君: 专刊具体写了协和对朱令的治疗。在初诊已提出疑似铊中毒的情况下,医院一次次错过了确诊机会,并因高度的自信而拒绝外部建议,还让家属不要干扰治疗。“家属的绝望,同学的焦虑,海外医生的热情回应,在面对协和这个传统悠久、关系复杂的庞然大物时,都显得有些无力。”
    展开全文
    《三联生活周刊》朱令案专刊出街。专题导读写得好。一说北京公安的声明“依然回避着公众的疑点,却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 一问“当当事人都可能变成嫌疑人被冷酷质疑的时候,这个社会会导致什么?”都切中事件之怪象处。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这期要买//@Miss_little_: 致敬。//@陈砺志: 无论内容如何,三联周刊能够做这么大篇幅的报道,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媒体的操守和职业精神。对朱令的关注已经很多也很有力度,但我们知道在这块土地上,能够推动这样的事情往前进,需要搬掉的是看不见的山。无论如何,向三联致敬。//@陈坤: 转发微博
    展开全文
    刚做完的这一期封面,讨论这桩残酷疑案中的公共责任。在核心信息源屏蔽的前提下,我们能做的是尽量去寻找有可能被遗漏的细节,完成我们的信息链思考。通过朱令父母,梳理中毒、立案与治疗过程,以另两起铊投毒案与这一起作对比。投入了三个主笔一个主任记者,写成近五万字篇幅,但愿不负读者期待。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当代的建筑师真该汗颜!现在的建筑材料也跟过去没法比,小时候住的老房子,水泥地面光可鉴人、平滑如镜,如今的水泥虽然标号挺高,质量却让人不敢恭维//@眸子黑黑: 【桥梁无语 自证清白】嗨!两相比较,优劣自辨。上世纪60年代的老桥,超期服役但仍坚固,新世纪的桥新建,一碰即垮!
    南京长江大桥被万吨船撞了,桥没事儿船沉了;九江大桥被千吨船撞了,船没事儿桥塌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声明3】作为朱令令的代理律师,本人依授权于2013年5月9日12时左右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朱令令案” 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新华网七问朱令案】朱令案悬而未决究竟是何原因?警方掌握了哪些证据?案子卡在哪?警方"只剩一层窗户纸"的表态是否属实,指向哪个嫌疑人?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为何搪塞、不告知?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指的是什么?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3849评论 359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树下的樱桃

    转发微博
    我想出了一个口号:为了孙维的清白,请重新调查朱令案!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