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途中听到新闻说,持有中行、建行、招行等银行于2007年3月前用非身份证开办的存折必须于2013年12月前到所属银行办理信息补登,逾期银行将对你存折的存款进行冻结,这不摆明就是霸王条款吗?我的财产属于私有财产,不可侵犯,非执法机关凭什么冻结我们的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