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台法律----给你一条看好的皮带,来个规定----勒紧你的裤腰//@袁裕来律师: //@周泽律师: 不是司法部的,是公检法拉司法部给自己整治律师背书,几家合署的
如果司法部这个《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原样通过,将导致对被告人更换辩护人权利的剥夺(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律师与嫌疑人、被告人交流不受监听权利的剥夺(第二十二条),对刑事诉讼法公开审判原则的践踏(四十二条第二款),更是对辩护律师的集体羞辱。
- 崔小平律师: 回@粤法-刘仕毕: 法院名义上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实际上处于权力的末端,说是行政机关或者政法机关的附属品也许都是对的,这是矛盾之根源。作为法律人,知道法院存在的困难,但要求法院守住基本的底线。法官首先要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律师也是,因为我们首先是个人。 //@崔小平律师: 展开全文
有的法官动不动就谈法院权威,要求他人尊重法院。法院权威到底从哪里来,拘留律师法院就有了权威?法院权威来自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的判决依法、公开、公正。你都是政法委的"二奶",你连基本的程序法都不遵守,你还想要权威、还想要尊重?!王胜俊的最高法院报告反对票最多,还想要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