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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早安,中国 //@徐付群: 做不到也写上,这体现宪法的进步;写上了也做不到,这体现了宪法的无能。
    【违宪必须追究】王汉斌回忆,“刘志坚代表提出,光讲宪法必须遵守还不行,还得写上‘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我们研究认为,写上这一条好是好,就怕做不到。怎么办?经请示彭真同志,他说:还是应当写上。”后82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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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回复@股东008: 监护人不在场,违法讯问啊 //@股东008: 联合工作组,弱弱的问一句:悔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场呗?!
    【折腾一天,不让律师会见,终于取得"悔罪"成果!甘肃警方,I 服了you !】//【"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新华网消息,经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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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必须寸土必争]8月底在杭州市看守所会见,值班员要我押身份证换出入证,指我看别的律师都押证在这。我说他们配合违法我无配合义务,一路从接待室、综合科交涉到政委,历时1小时。最后同意我不押身份证会见,并答应尽快改进。律师们,你们为什么要配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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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大律师勇猛无畏,这次在保护网络言论自由方面表现卓越。鉴于此,我承诺,以后@袁裕来律师 如果竞选个总统啥的,我绝不会因为他长得太丑而不投他的票,也绝不会因为@浦翠兰律师 长得比他帅就投浦大律师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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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传之前谁知道是谣呢?今后任何消息类帖子都不能转了,要是查出来是谣岂不害人?一一要追究传谣者的法律责任,只能追究谣言制作者和明知是谣传仍故意扩散者,不明知而转帖是无辜的! //@陈沸律师: 唉! //@汶金让: 可要注意,别乱转不实信息! //@金剑玉箫: 呵呵,按此标准,我周围很多人要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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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一男子QQ群发谣言被拘留5天】该网友在QQ群内看到信息,中央二套播出新闻:辽宁至杭州一带有5570多只家禽感染了炭疽杆菌,市民要暂时停止吃鸡肉、鸭肉等。他没多想,复制发送到另一个群里。他认为自己是善意,想提醒他人,警方认为,他不加核实考证就随意转发,系传谣行为。🔗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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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jerry830620: 难道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就是不尊重人?尊重人就是见谁都笑脸相迎一片掌声?这些大学生己成年,什么小屁孩?你才不尊重人! //@jerry830620: 小屁孩懂什么政治,普选是梁一个人说的算吗 //@袁裕来律师: 如此对政府官员并不过分,学生针对的梁特首而非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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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你适应吗?】6月27日,香港特首梁振英以校监身分出席演艺学院毕业礼时,遭到近60名学生的抗议。有向梁展示交叉手势,亦有向梁振臂倒竖拇指。台下学生高呼“特首下台,我要普选”。梁振英一直保持笑容,表示会继续与年轻人沟通,落实普选。这就是民主,我们官员固然不适应,民主斗士你适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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