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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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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内人评论南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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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放在一起看才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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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大法学》2013年第4期上周已出版,最近一忙杂事居然忘了向大家报告。这是今年的最后一期。自取得刊号正式出版以来,《交大法学》的出版即将进入第三个年度,在此,编辑部感谢各界师友对我们的支持和帮助,也期待今后能进一步鼓励和鞭策我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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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交大法学》各期全文上网,读者可以自行下载。🔗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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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所当然的前提栽在了例外的土地上。
    「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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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梵夫俗子的微博: [思考]【驳反宪政论】晚晴时期,宪政与革命在赛跑,清之所以亡,是立宪跑慢了;袁世凯从未推动宪政,相反,他想的是将自己的权力放出《约法》的笼子,即反宪政;至于国民党政权在大陆覆灭,原因也是多样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本身已深度腐败,而却又无心或无力改变,最后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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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宪政”的荒唐逻辑】@陈志武 :一些领导在某些场合也说,“不能搞宪政,晚清推动宪政,结果灭亡了;袁世凯推动宪政,也灭亡了;国民党推动宪政,最后被共产党打败了”。表面听起来这好象蛮有道理,但这种逻辑很有问题。我们不能再犯“因为阿炳是瞎子,所以拉好二胡的前提是把眼睛弄瞎”这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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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琳:最大遗憾是只有一个孩子】“我人生中最遗憾的事就是,如果能有第二个孩子就好了”,李小琳说,但是自己绝不能犯这个错误,因为父亲曾跟她说过,自己是国家的领导人,如果领导人的子女都不认真执行国家政策,谁还会去执行?“所以我们这代人也是付出的一代”。(大公网)🔗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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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朋友从国外回来上周去长春,登记宾馆遭拒绝。宾馆称刚有指令只能用身份证登记,护照不行。可我朋友是中国人,持有的是中国护照。居然中国地方政府不承认中国政府签发的护照作为身份证明。不知长春市有无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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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期·判例研读】我将在今年7月3-5日暑假小学期课程中开设课程“判例研究及其方法”,届时还有浙江大学章剑生教授、北航黄卉教授、南大解亘教授和华政陈越峰博士一同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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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江西新余一普通女工刘*萍女士,独立参选人大代表,做了很多人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在此之后,她却遭受了地方当局的各种骚扰和打压。2013年4月27日深夜,她被一伙人(据信是新余警方的人)从家中强行掳走,至今杳无音信。我相信,她现在比参选时更需要人们的关注。请大家关注刘*萍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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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不易,绝对值得珍惜,但是,如果允许功过论,下次还会有同样的悲剧。//@北航黄卉: 因为乱跟了你的贴,觉得有义务订真一下。有时要结果导向思维,能有沈院长这样的发言已属不易,法律人珍惜吧。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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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O_bao: 不和您讨论了,这已经完全不是一个逻辑了。谢谢您! //@O_bao: 法官不能独立判案和教师不能安心教书道理无异,如果一门心思忙于教学工作,把全部精力放在教书育人,而不去搞论文、评职称、接课题、化经费、做嘉宾等等,行的通吗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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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O_bao: 明白了。所以,高喊司法独立是无意义的。同理,所以不要批评食品安全,去干几天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就会体会到苦衷。所以…… //@O_bao: 体制下的无奈,让现在高喊独立的学者去干几天法官就能体会得到苦衷了 //@朱芒: 回复@老占头: 正因为抱着期待和希望,所以还在这里说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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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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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过说破了最后防线论。//@荷叶田田01: 文章中还有这句话“审判是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朱芒: 回复@王卓sjtu: 如是,这不是在替他说 //@王卓sjtu: 沈大法官实际上是有苦难言啊。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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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老占头: 正因为抱着期待和希望,所以还在这里说这些话。 //@朱芒: 那单靠谁? //@老占头: 学者毕竟是学者,公众毕竟是公众,总体腹黑水平偏低。沈院长意思已经很明白:法院在压力下判案,只能退而求其次保证嫌疑人性命,司法独立四个字,单靠法院吗? //@朱芒: 回复@冷笑毒舌: 认真地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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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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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王卓sjtu: 如是,这不是在替他说 //@王卓sjtu: 沈大法官实际上是有苦难言啊。 //@朱芒: 回复@为群说税: 九十年代就在讨论司法的最后防线作用,与今日的功过说相比较,不知如何定位。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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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为群说税: 九十年代就在讨论司法的最后防线作用,与今日的功过说相比较,不知如何定位。 //@为群说税: 对于个案而言,司法公正必须仍是否分明,哪能有功过相抵之说。如果此说成立,司法之过就可以容忍。还谈什么司法公正?此说者,不是逻辑混乱,就是故意托辞,混淆是非。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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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单靠谁?//@老占头: 学者毕竟是学者,公众毕竟是公众,总体腹黑水平偏低。沈院长意思已经很明白:法院在压力下判案,只能退而求其次保证嫌疑人性命,司法独立四个字,单靠法院吗?//@朱芒: 回复@冷笑毒舌: 认真地读了。 //@冷笑毒舌: 如果您看了原文全部,可能会有不同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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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等民众可以体谅法院在体制中的尴尬地位,可以称之功大于过,但法院自身不做深刻反省,自我原谅,这就为以后的悲剧留了辩护的理由。可知,那些对外体现效力的判决都是法院作出的,不是公安不是检察更不是政法委。//@冷笑毒舌: 回复@朱芒: 万般无语,希望靠我们所有人的努力实现一个理想: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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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江翔宇2011: 自我原谅,制度悲剧依然会延续。 //@江翔宇2011: 沈的意思是不是在政法委,公检的包围中法院已经不容易了。没看原文。//@朱芒: 回复@冷笑毒舌: 认真地读了。 //@冷笑毒舌: 如果您看了原文全部,可能会有不同观点。 //@朱芒: 个人的功绩与体制的责任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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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冷笑毒舌: 认真地读了。 //@冷笑毒舌: 如果您看了原文全部,可能会有不同观点。 //@朱芒: 个人的功绩与体制的责任不是一回事。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无论河南赵作海冤案,还是浙江强奸冤案,审判法院都是功大于过!我不明白,法院制造冤案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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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何兵: 你要学习宪法。
    我有一个焦虑是:为什么您那些反马克思、反毛泽东、反宪法、反对保卫钓鱼岛的声音,可以堂而皇之四散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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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裴宣手札: 自由,永远会找到自己的代言者,哪怕他是新闻检查官。
    【谁写曾礼】曾礼的故事,包蕴着一篇杰出的特稿的所有要素。在这20年,中国的苦难和《南方周末》的苦难中,总会有一个哪怕不起眼的人会站出来,如神附体,说出我们内心想说的话。他是一个新闻检查官,他的放弃,他的逆袭,他的决绝,让我们知道这个丑恶制度,是如何违反人性。自由,终究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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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的推理社团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我曾在京都大学推理小说研究会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当时同属社团的还有小野不由美、我孙子武丸、法月纶太郎等人。发一张京大推研的老照片给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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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2013新年答谢酒会。镜头最前面的是方世荣教授。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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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6年开始与研究团队一同探索至今,成果终于出版。《现代法中的城市规划——都市法研究初步》上、下卷。【后记】🔗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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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警市区的倒鸭子。哈哈。 //@OneYong: 这个太牛了。打电话过去的男的也有问题。思路太混乱、跳跃,普通话也不好。也不能对接电话的保险公司员工过于苛刻呀,人家赚点小钱也不容易!。 //@郭延军sjtu: 怎么能说没对方呢?“倒鸭子”的主人可能不这么想哈。。。。。。 //@张怡晶晶: 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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