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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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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夏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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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产不毁乡校”这句话受到广泛好评,但却看得人脊背发凉,因为任意的权力还在子产手中,他想毁掉乡校也是一念之间的事,然而,言论自由是基本权利,不可剥夺,不是手握权柄的人应能毁的, 乡校应该是子产想毁也毁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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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男子因将死亡3人车祸报为“7人死亡”被拘】武当山特区公安局通报,因发布“谣言帖”将7月21日死亡3人车祸虚报为“7人死亡”,男子薛某被当地警方拘留,薛某也成为十堰市警方集中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以来被依法拘留的“网络传谣”第一人。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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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大家一听到警方说打击网络谣言就边骂边竖中指?并非大家赞成网谣,而是不赞成警方这种选择性的小题大做。网络谣言比例很低,相比几亿网民,每年那么几条无足轻重谣言算什么?和官员官媒造谣相比,基本相当于飞机和汽车的事故概率。警方在说净化网络之前,请先净化自己的目的和心灵,如果有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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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丕东: //@刘耘博士: 回复@珠山人-: “ 薛被抓咎由自取,借此給大V“敲响警钟”恐达不到预期效果。党的问题在党内,党的形象取决自己。” 看清楚吧。 //@珠山人-: 副书记公开支持美国老头来北京嫖娼,是制度之恶吗?
    当一个社会动用公共资源攻击妓女或者嫖客,证明这个社会不仅烂透了,而且已经失去基本的反思能力和纠错能力,不得不借助私德之丑遮蔽制度之恶。而具体到薛蛮子涉嫖被抓一事,即使薛蛮子私德不彰,也不能否定其部分公共言论的积极意义。---大公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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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好戏连台,目不暇接,刚看完《薄氏覆灭记》,28日马上要上演《天一轮奸记》,这期间还夹带上映《薛蛮子嫖娼记》。法律这东西,在一些人手里,是玩弄的宝物;在一些人手里,是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在一些人手里是打压别人的武器。还是老马说的有道理,法律是为特定阶级服务的,因而是具有阶级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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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虹飞无罪,更不是什么精神病。情绪化不是精神病。炸建委跟你去死的言论相似,并没有即时而明显的危险。吴案是新严打第一案。纯粹政治案件。你不能假装这儿是法治社会,再假装这是个司法案件,再假装自己精通法律,然后扔骰子一样僭断吴案。如果还有些公共批评的诚实和良知,只能呼吁无罪释放吴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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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战!回到平度家中。现在坚持法律维权的还有六家,其中陈元节、陈海涛、陈青沙三家无房可住,陈俊善家还剩一套房子。壮年男女中,刘仁芝52岁,张鹏珂40岁,陈海涛37岁,陈宝成34岁,请不要再指责我们不理性!我们将与数百光头决一死战。请朋友们扩散,请律师们为我们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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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间读文:高考负分作文:《梦》】 @凤凰网 [挖鼻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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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南方周末改名‘人民日报’好了//@周保松: 支持!
    南方周末以前实习生的公开信。谢谢你们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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