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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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律师: 不妨与刘志军案一并作为律师职业伦理案例,作为辩论议题。@律师张颖 //@易延友: MD,我没看完就气死了!//@盈科谭小辉律师: //@周泽律师: 看了这份辩护词,确实挺特别:其中竟然有一大段英文。 看了曾成杰的辩护律师的辩护词,气死我了,这种辩护不死才怪。先是感谢一审法院判处曾成杰死刑的判决,然后又“斗胆”提出辩护意见。他妈的给法院念个辩护词,就像奴才见皇上一样,你能保护了别人的权利吗?🔗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木脑壳
我只买了右边这堆,结果还有左边那堆!下次请把相机也放进去好吗?有这样做生意的么?差评@趴妹之歌 原微博 木脑壳
今天上课,遇到一个女孩,以前也是做导游的,同龄人。其他同学在说不爪子,导游就会爪子。她问我,你做导游的时候还是以服务取胜的年代哇?哈哈哈哈#我其实是不会唱歌被淘汰的#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