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闻自由】记者发表文章批评一个公司,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假如报道有误,被批评者可以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挽回声誉损失。一切都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假如尚无司法判决,记者却遭拘留且被示众,媒体被整肃,管理者遭免职,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媒体敢批评?关注《新快报》!
必须转//@赵楚: //@吴必虎: 希望也让京温的老板叶先生自主性解释一下他们的保安系统如何让一名女孩在商城内独立呆了一夜然后从容自主高坠而不与任何人接触的? //@隆裕太后: 警方的情况通报,似乎没有把情况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