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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已订立商品房订购合同后一方违约的,另一方能否以房价涨跌主张损害赔偿? 拓维培训进行时,该条引起了热烈讨论。讲师孙明律师认为可以据此主张房价涨跌造成的损失。@孙纯明 @拓维律师事务所 展开全文#拓维培训# 拓维律师事务所将于6月12日18:45举办新法学习会:学习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主讲人:拓维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项目部副总监孙明。详见http://t.cn/zWvtYn1欢迎致电87388366-821强琳,与我们联系。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