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有西: 回复@选举日报: 不全是。是受委托从事公务和管理国资的才是。 //@选举日报: 刚参加过UK Bribery Act培训,说国有企业人员等同公职人员 //@陈有西: 回复@梦断了: 同意其辩护人的观点。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的主体只涉及拥有公共权力人员。其他人员只有在财产犯罪侦查嫌疑时才有义务向侦查机关说明。展开全文
【龚爱爱律师公开信:国家机关无权要求一般公民自证财产来源合法】在不涉及其他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仅就一般公民的财产问题,国家机关无权要求其自证其财产来源合法,这一规则是保护一般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隐私安全与国家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之间的边界,全体社会成员均应恪守这一边界。
- //@21世纪经济报道: #关税#赫赛汀生产企业一位负责人解释,药价差距主要原因是税率;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郭云沛认为,差价源于两方面,一是进口药属于原研药,享有单独定价的权利,即使过了专利保护期,价格也维持在相对高位。二是从关税来说,香港比内地低。
【内地以药养医推高药价 香港同种药最多便宜1万元】香港西环一家大药房的老板告诉记者,一天销售额有10万港元,其中内地人约占一半。一种治疗乳腺癌的药品—赫赛汀在香港14800元,内地卖人民币25000元。对此,香港药剂师学会会长认为是因为得益于药厂到患者之间极其精简的销售链 🔗 网页链接
- 斯律微信号多少啊?//@麻花辫子mm: 昨天还在想,好久没看到斯伟江律师的微博了...//@检察官杨斌: 当体制容纳不了温和的批评改良的声音建设性的意见,说明中国未来的走向仍将由暴力和流血决定,而我们也终将自食其果。另,据@石扉客 透露,斯大律现在转战微信了。但仍呼吁他重回新浪微博。展开全文
#斯伟江#他是微博上和我争论最多的人,他有他的坚持,他的理念,尊重法律,绝不苟且。但温文尔雅,尊重他人,即使我们意见相左,他也能认真倾听,而每次与他争论,我都获益良多,反思自己不足。他坚持法律人信念与理想,他是斯伟江。我希望他早日回到新浪微博。@老沉 @微博客服 @微博小秘书 @曹国伟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