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之年的林洪楠是福建法讳律师所的主任,律师所办公大楼称为“晚香楼”,有多家律师所在此办公。林律师因为担任福清纪委爆炸案、福建三网民诽谤案的辩护律师,在2009年被司法局责令停业一年,当时法讳律师所还差点被责令解散。现在,“晚香楼”面临强拆,已被停水停电。没了办公地,只能在街头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