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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斯在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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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你才12秒,你抓我已500转;横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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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风声实在太紧,麻烦关注@小斯在北京 。进了京城办案,如履薄冰,如临生渊,京城公仆,皇家气魄,我这南蛮子,确实需要教化。本贴请不要转50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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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诽谤罪构成要件500转,将是大V们的噩梦!@袁裕来律师 @何兵 自求多福吧,请教英明伟大的网管们把你们删号,尽快加入转世党,我们的承诺是:天下无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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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了劳教这个大杀器,有人经仔细考虑,选择了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作为七种武器,前者对付网络言论,后者对付街头行动。一切似乎尽在掌握中,问题是人算不如天算,最终还是温总那句话,国之命,在人心。王立军等也没想到会有后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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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最高检不顾自己颜面,急就章呼应公安部,将寻衅滋事罪扩展到网络,其标志性非常清楚,1,所谓法治建设稳步推荐短期是镜中花;2,两高负责人学法律的和学历史的,在法律底线方面,没多少差别;3,法律不是屁民的挡箭牌,但绝对是官府对付网络言论的大杀器。4,这事,绝对不是公安部一家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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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虎等人的罪与非罪就看下午的司法解释了。如果按公安的思路制定司法解释。两高的负责人,实际是成为最终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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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重庆王立军,劳教发一条一坨屎微博的方洪等,现在来一群王立军,而且以司法解释的名义立法,以寻衅滋事罪刑事追究网络言论,法治社会指日可呆。植物大战僵尸2升级版了,植物们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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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高一方面违宪出网络适用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充当警察打手,一方面老撒娇说,民众不尊重司法,不把他们当法官、检察官看。尊严是自己站直腰挣来的,做奴才得来的只有鄙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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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书!在人的理性及其限制之间的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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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 2008评论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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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基亚E5 黑屏了,想把里面的通讯录导出来,请教用哪个软件比较好。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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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做光,照此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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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怎么全凭口供啊?受贿案件多数是一对一的,谁送钱大张旗鼓,当然多数只能靠口供。关键是口供要经过严格检验,如说有涉嫌非法证据排除的,应该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该案庭前会议时涉及到了没有?另外,光说有压力,自己不够坚强是不行的,要有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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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评论薄案,@小斯在广州 消失,正好小斯接了山东平度的案子,而黄冈的纪委双规死人案,我们已经被解除委托,最后地震局长钱国良怎么死的,成了迷。但平度的案子,肯定会死磕到底。陈宝成案会延续6个月左右。希望@小斯在平度 也能坚持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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