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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的第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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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岁的孩子,发出质疑的声音超过地方官媒的宣传,让人匪夷所思。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部分社会闲散人员”绝非是一个初三学生可以左右的。何况杨某14日中午所发的照片,现场已有大量围观群众。@张家川公安 却说:是因为杨某散布谣言才致使案发现场数百群众聚集,交通堵塞。附原帖,原图,请看官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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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拿出抓小孩的雷厉风行的作风![鄙视]
    【张家川公安局长行贿一事,要说清】《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对行贿事实,有受贿者供述、证人间接证据,更有白勇强自己供述。完全符合行贿罪构成要件。按两高司法解释,行贿额1万元以上应立案追究,白勇强理应受到刑事追究🔗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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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是非,没有法律,没有法治,只是舆情应对,只是维稳思路!
    甘肃省公安厅“灭火”式的处理方式,没有是非,没有法律,没有法治,只是舆情应对,只是维稳思路。丝毫不理会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丝毫不在意处理结果是否合法。可以确定的结论是:从中央到地方,没有打算反思和终结两高解释的负面影响,各种各样以此为名打压言论的案例仍将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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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渔在海边: 当然不是进步。无非是某些浅见而势利的执法人员根据和舆论的拉锯战来决定是要进一步还是退一步。不论是进一步还是退一步,在进退之间,法律的尊严已被消费殆尽。
    张家川16岁少年被刑拘一案出现转机,是好事情。但谈不上什么网民的胜利,不但没有胜利,几乎一败涂地。言论问题,从吴虹飞开始逐渐成为一种模式,先是刑拘,没有网友关注,严打到底;举国关注,考虑“悔罪表现”,改为行政拘留。这种“退两步,进一步”,不是进步,只是更高超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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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文重温——【商人公民王功权】王功权又一次成为舆论的关注点。参见财新报道“商人公民王功权”:在商则言商,在公民则主张权利。鼎晖创投创始人王功权将两种身份分得很清,又和谐并存于一身……🔗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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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唱赞歌吧~ //@喷嚏网铂程: //@王小渔在海边: 请问右边:1)公知名声不好就可以抓起来?;2)贵党贵报的名声,你的名声很好吗?3)这帖子和公知有关系吗?薛蛮子潘石屹是公知?
    薛蛮子嫖娼嫖上了新闻联播,潘石屹结巴结上了CCTV。王功权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今天被二十余名警察从北京寓所带走。难道,不嫖娼的、不结巴的就要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进监狱吗?我想每个人都是怕的,但绝对不是每个人都会因为害怕而跪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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