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郑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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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微博 到天安门广场上访予以行政处罚,到中南海周边上访予以行政处罚,到外国驻华使馆区和中央领导人驻地上访予以行政处罚,到外国使馆区"告洋状"予以行政处罚。——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燕赵晚报)🔗 网页链接 转发 1814评论 579 原微博 失地农民郑应明
@Hzzping125: 转发微博:@峰峰熊的围脖: //@杭州陈美佳: 最高法:政府申请强拆须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视频:🔗 网页链接 全文: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头条新闻) - 原文地址:🔗 网页链接 微博地址: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失地农民郑应明
如果真的有一天我做了傻事 ,为了人争一口气,打不赢官司,我又非常的冤。而且法律又走到了尽头。想不开时,我也可能会是上海的杨佳、何胜凯,扬佳的队伍会越来越大!我也希望中国人民记得我们,我们并不是活不起了,才去做这些傻事,我们是希望我们的事情不再被复制,中国的法制建设更加的完整。 原微博 失地农民郑应明
//@王才亮律师: 回复@吴广宇: 不是可以,是很好! //@吴广宇: 王律师,我做的还可以吧 //@王才亮律师: 所见略同,http://t.cn/zj3t19C枫林沉思: //@南通如皋拆迁户: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