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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蝎涛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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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有一个月了,娘病了,从娘病的那一天,我就开始同医院打交道了。所以我知道了,输的血必须是医院的,输血前也会接到通知:血库紧张,家属去献血可以优先用血(一周内的献血证有效);所以我知道了,北京的医院这么多,但北京医疗资源却这么紧张@段贵发 @邓飞 我在这里:🔗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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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规则?!//@许丹: 律师给法官个人打工?法庭成私企了?[吃惊]//@李庄: 昨晚在深圳听Q律师介绍,有的个案已经涨到80%了。50万律师费,法官拿40,律师只拿10还要缴税。审判长将案子介绍给你,你只是代理出庭走走过场,还保胜诉。
    司法腐败多严重?石家庄开会,一律师私下说,法官介绍案子我不接。他们要分成50%,我还要交税费,白忙。去年在深圳一律师说,以前法官提20%左右,现在涨到50%左右。广州一律师也有类似说法。他们莫非在我面前陷害法官,报仇血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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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原型…
    一位体制内的七十年代的大学生,一本正经给手下的人说:“反腐败是党内的事,党外人士无须多嘴。每年处理县处级领导4600多人,这是政治秘密。向农民征地每亩4万多点,拍卖出去100多万,这是经济秘密。国家这么大,情况这么复杂,越公开、越透明、事情越难办,上访也越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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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丹丹台词:人家说的是历史人物...历史是什么,以古鉴今?据本人所知,秦桧要站起来了 //@丁来峰: 作恶没有好下场,为官弄权者戒!
    【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的下场】1伯嚭:害贤祸国,国破被诛;2安禄山:祸国奸雄,死于非命.3杨国忠:恶贯满盈,玩火自焚.4张邦昌:卖国求荣,自缢身亡.5蔡京:有才无德,抑郁而死.6秦桧:通敌卖国,遗臭万年.7阿合马:狂征暴敛,全家被诛.8严嵩:巨奸大恶,抛尸荒野;9鳌拜:欺主乱政,囚死狱中.10和珅:惊世巨贪,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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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晓: 六十年一甲子。//@于建嵘: 先见之明 //@何三畏: 新华日报六十多年前就写好了反对今天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文章!
    “国民党反动派的御用文人说,中国不能搞民主,一搞就乱.这是反动派为巩固统治而说的谎言。按中国人民的素质,实行民主后,中国不但不会乱,最终会富强起来,超出英美等老牌民主国家。”(《新华日报》,19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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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权兄,今天是法律规定能对您进行刑拘的最后一天,希望您能获得自由。我在宋庄等您喝酒品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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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者中有这样的提问者吗?可以这样说吗:参会者中有这么负责+胆量的吗
    【强卫】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在民主生活会上率先表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大家向他“开炮”。这个姿态特别感人。假如——强调是假如——有一位参会者以很谦和的语气,满脸笑容地说:“强书记,我不想开炮,只是想问:何时您的家庭财产能够公开?”强书记会怎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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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不要这样玩弄中国语言,请你们担负起责任,很多人都是看一面意思//@老徐时评: 谁开真炮谁傻![哈哈]//@汶金让: 请注意: 一律用哑炮,不能用真炮,以免领导受伤![哈哈]
    【江西省委书记:向我“开炮”】江西省委常委班子27至2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带头发言,请大家开展自我批评向他看齐,开展批评向他“开炮”。自我批评时,有的同志谈到自己领导的架子放不下来,有的同志谈到自己推动工作有时急于求成,性格较急躁……🔗 网页链接 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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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志强: [哈哈][哈哈]那些常散布房价将爆跌30%—50%的谣言,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秩序。并让许多人上當受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为啥不对这些谣言发布者追究刑事责任? 为啥不对这些媒体传播者追究责任?//@赵晓: 尽在不言中。
    【最高法:六种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9日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入罪标准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六种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人民网🔗 网页链接 第六条,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该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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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我的梦想
    王功权: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和我一样为难,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做事艰难,这样心里很苦。我也不愿意看到我那么多朋友本来都很善良,只能同流合污,以至于失去内心的美好,不能获得救赎,自己都觉得圣洁不起来。我也不想看到那些官员本来也很优秀,却只能被迫说自己都不信的话。🔗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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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拭目以待吧//@北风hj: 嫖妓被拘留就只是个开始。
    薛蛮子会不会嫖妓?薛蛮子是什么身份?几个亿的美金他还是有的, 你可以说他有可能偷税漏税,你也可以说他随地大小便,但是你说一个身价几十亿人民币的60岁的老顽童会嫖妓,就算是真嫖妓了,这算什么屁事?难道只许州官开妓院,不许百姓嫖个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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