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爱拍照A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大叔爱拍照A
//@宝宝是秦桧: //@李庄: 不会不高兴吧。//@老K: 李庄这辈子也就这么地了,到死夜别想平反了。李庄一定不会高兴的!哈哈! 【顾左右而言他】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规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但甘肃警方在通报#张家川初中生网络寻衅滋事案#处理情况时,却散布该生盗窃摩托车的信息。这怎么有点像么宁在说@李庄 嫖娼呢? 展开全文转发 286评论 90 原微博 大叔愛拍照A
//@司马南: 急信责我收手饶人,非我不饶,#潘任美证据链#足够完整。//@司马南: 任志强先生据30历史得出结论,他就是爷,没人敢啐他的脸。即使他上房揭瓦撞墙沉船,西城区府北京市府也不敢不给他面子,不敢不巴结他。很显然,任老四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我偏要惹惹你! //@任志强: 给条生路! 展开全文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