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阉了他们 //@新加坡创业的Simon哥: 本来此罪名当初是用来保护幼女的,现在却成为犯罪保护伞 //@17点31: 荒谬的修订,荒谬的司法解释。//@大葱不蘸酱: 根本不需要什么化学阉割,要我说直接鞭刑阉割,坡县华人愿意无限量免费捐助特供皮鞭,100% made in Singapore//@晓玲有话说: 转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