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假山下的头像

假山下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假山下

    //@夜班工人丙: //@陈有西: 回复@徐太忠01: 王告知律师,公安机关办案文明,没有违反刑诉法的现象发生。不用担心。办案力度大,是指一个小罪名的案件,提审巳近30次。 //@徐太忠01: “办案力度很大”,刑讯?变相刑讯?疲劳审讯?
    #四见功权#近日很多关注王功权案的朋友询问近况。告知如次:24日律师在王被批捕后第四次会见了他,本人心态平静。向审核批捕检察官申明了自己无罪的意见。律师向侦、捕机关递交了第二份取保申请,25公安通知,仍不予取保。罪名未变。办䅁力度很大。
    1. 微博附图
    转发 3240评论 2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假山下

    //@何兵: 这个答复毛病大。司法部作为职业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显然掌握这种信息,依法应当公开。//@律师张颖: 为吗不属于司法部信息公开范围呢?哪属于哪个政府部门的公开范围呢?不至于是国家机密吧??@庞琨律师: 即使不是政府公开的信息,逾期答复也是违法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部回答杭州王成律师:最高法及各省级高法现任院长、副院长法律职业资格证,不是信息公开范围】0811发出申请,0812司法部收到材料。0902答复期限到期,司法部不答复。0905向北京三中院诉司法部不作为,至今不立案不答复。----司法部这次拖到9月29日才答复,不知何故?1、申请复议2、原诉讼继续。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33评论 17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假山下

    //@李庄: 不会不高兴吧。//@老K: 这微博李庄一定不会高兴的!哈哈!
    【顾左右而言他】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规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但甘肃警方在通报#张家川初中生网络寻衅滋事案#处理情况时,却散布该生盗窃摩托车的信息。这怎么有点像么宁在说@李庄 嫖娼呢?
    展开全文
    转发 286评论 9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假山下

    //@亡军的将领: //@墨鉅: [汗]//@王迪20112396636957: 封建社会的谏官都是“闻风而谏”的,道听途说也可上闻于皇帝!今天怎么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主人不能说错话?!如果一切必须最高当局说了,最高法院已判定,报纸已正式报导之后,人民群众才可说,请取消微博与网络!
    展开全文
    目前,既无如何界定谣言的法律标准,又无如何判定谣言的法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竟悍然发起全国性的严打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等于纵虎出笼。在宪政国家,这样的行政命令根本就没有可能通过违宪审查,早在司法审查环节就会被法院宣布无效了。因此,重点不是争论各地如何执行,而是公安部违宪在先。
    1. 微博附图
    转发 972评论 23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假山下

    第一张著名照片已经明确属于摆拍,那个小男孩后来成为一家报纸的副总编,他详细述说了摄影者如何把他在家休息的奶奶喊到街头让雷锋搀扶过马路。最后那张熄灯后打电筒读毛选更是荒谬。看电筒的投影就知道,这照片绝对是在明亮光源下拍摄的。不知道这些照片算不算造谣?我们希望他是个道德完人,但要实际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570评论 665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假山下

    你知道什么历史,你难道不知道你不但在辱骂,你还在污蔑。只是你不过是一无知小丑,别人不屑来与你一般见识而已 //@暖阳微迟阻客行: 正视历史,谢绝辱骂 //@假山下: 你才是男妓,你小心被风闪了舌头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假山下

    #今日朝鲜#【环球时报记者邱永峥电话采访船长】他在腾讯微博称:有关人员打电话线(应该是给,船主)于学君:你为什么把这事捅给媒体?你知道后果么?于委曲地回答说:已经半个月了没有任何进展,我生病住院,朋友看不下去把这个事上了网。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假山下

    公检法不敢依"法"办案,他们得听命于某委,某委或直接执行某人的旨意,薄王时代的重庆就是这种模式的强化版
    【蒙冤叔侄接受采访:警方曾连续逼供7天7夜】叔叔张高平,侄子张辉,安徽歙县人,十年前,在强奸杀人的罪名下,二人锒铛入狱,十年后,法院宣判他们无罪,二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回忆起七天七夜不给吃喝逼供的情形,他们心有余悸。如今现实的生活又在等他们去面对……全文:🔗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